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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倍以上瞄準鏡

呢條條例我都研究過, 我既解讀係4倍以上既鏡係可以入口, 但條件係枝鏡唔係設計俾以下槍械 :
1)        軍事用途槍械
2)        具發射項目ML3指明的任何彈藥的能力 ( 炮果類既大口徑火器)
3)        中心點火的彈藥的武器 ( 即係除左 rim fire 槍械, 個D槍既撞針係打落彈殼既邊緣,唔係中心)
4)        非中心點火的彈藥的全自動武器

即係話如果枝鏡係設計俾氣槍或 rim fire 槍械(不能全自動) 用就 OK。譬如 UTG, Hawke, Falcon 嗰D鏡就係呢類, 要高檔既話 S&B 都有枝鏡係設計俾 field target 比賽氣槍用。

其他牌子好似 Leupold, Nightforce, Trijicon, 既高倍數鏡就唔駛諗啦. 就算係四倍以下,都要睇佢係咪特別設計俾軍用槍械,係既話都係唔得。但我仲未知道點至算係特別設計俾軍用槍械既鏡

美國唔出口唔緊要,其他地方可以買到,我就幫襯過葡萄牙,德國同意大利既網上店鋪, 入口未試過有問題

[ 本帖最後由 walther 於 18-3-2017 10:04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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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sealsman 於 19-3-2017 19:45 發表


(由工業貿易署署長根據《進出口條例》
(第 60 章) 第 6B 條作出)
師兄做進出口生意?
第60G章係 《進出口(戰略物品)規例》, 關鍵字係(戰略物品), 唔係“進出口”

[ 本帖最後由 walther 於 19-3-2017 20:07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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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vigiloconfido 於 19-3-2017 19:28 發表 [url=http://www.wargamehk.com/cgf/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254243&ptid=164018]
1. 珍品頭盔 = 犯法?
2. NIJ第三級先犯法,所以IIIA ok?
寫到咁清楚都要問 ?除非你買果D所謂珍品頭盔唔係真品啦。

[ 本帖最後由 walther 於 19-3-2017 21:21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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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sealsman 於 19-3-2017 20:11 發表

如果係本地買賣 管有戰略物品 又會有咩相關法例問題
哦,咁我估管有星架坡果D裝甲車都應該冇問題,只係進口有問題
我唔係法律界,但常理話俾我聽如果呢D嘢係唔可以隨便進口,咁就即係唔可以隨便管有囉。

[ 本帖最後由 walther 於 19-3-2017 20:19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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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kongchak 於 19-3-2017 20:14 發表 [url=http://www.wargamehk.com/cgf/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254252&ptid=164018]本人絕對唔係叫你以身試法 只係分享我所知道既野 PS: 美國出口得唔一定香港入口得 ...
如果講鏡,通常都係美國唔可以出口但香港(部份)可以入口
講槍,通常都係掉返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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