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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掂或者識少少法律入黎幫幫手

同意上面有師兄講如果有清楚文件說明支槍係冇發射能力嘅仿製槍械同埋冇任何零件係可以用係火器嘅話,應該係冇問題。我以前曾經問過海關,點樣至可以郵寄氣槍入境,佢地嘅答案都係話要有說明書講明枝槍嘅火力係低於兩焦耳就OK, 當然佢地唔會信嗮本說明書啦,有懷疑一樣會扣查。
至於有師兄話把刺刀可能有問題,暫時揾唔到條例禁止。唯一揾到嘅相關條例係武器條例,但列出嚟嘅違禁武器冇包括類似刺刀嘅嘢 :
第217章 《武器條例》 附表

違禁武器

中國式飛鏢
重力刀
重力操作鋼棒
指節套,不論是否有尖釘及是否有刀刃
附有手柄的鐵鏈
彈簧鋼棒
任何以彈簧或其他機械或電動裝置露出刀刃的刀 (由1990年第394號法律公告增補)
任何有刀刃或尖端的武器,其設計是在使用時以拳頭緊握手柄,而刀刃或尖端則從拳頭指縫間突出 (由1990年第394號法律公告增補)

[ 本帖最後由 walther 於 11-2-2017 23:4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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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derp 於 13-2-2017 15:11 發表


有關刺刀既問題, 除咗考慮外, 是否需要另外考慮有關攻擊性武器既條文?

另外, 有關實際應用有一點我想補充, 法庭似乎以狹義方式理解附表所列明既武器. 例如參見香港特別行政區訴蘇國豪(HCMA 294/2015, 2 ...
所有係律政處網頁揾到有關攻擊性武器嘅法例係曬呢度 : http://www.legislation.gov.hk/ch ... =%u653B%u64CA%u6027

如果管有攻擊性武器係喺私人地方並且係可以解釋到係冇犯罪意圖,應該唔係違法。嗰把刺刀好明顯係收藏品,應該可以用收藏作為管有嘅理由。

[ 本帖最後由 walther 於 13-2-2017 19:33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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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watkai 於 14-2-2017 03:20 發表

中國式飛鏢?小李飛刀?
立法嘅人應該係睇得武俠小說多,以為中國式暗器(飛鏢)嘅威力真係小說講咁勁. 其實點樣界定係咪"中國式" ? 睇武俠小說成日提到嘅"兵器譜" ? 其實現實世界有冇本咁嘅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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