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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bennytsang16 於 3-10-2017 17:08 發表
學《飛虎雄心》容錦昌話齋,如果巡警人人都裝備到飛虎隊咁行beat,咁香港治安一定好。又好似另一句對白咁「個犯反抗丫嘛,梗係開槍,佢死好過我死」咁就無話可說。但香港社會並無美國槍械泛濫既問題,近廿年持槍行劫已經好少。相反,近十年警方涉嫌濫用暴力既指控普遍了,警方開槍對付非持械疑犯既數字卻愈來愈多(2009年警員在何文田山邊射殺一個向警員投雜物的流浪漢;2016年初一旺角警員向天鳴槍導致更激烈的警民衝突)都係悲劇結局。更甚既係,今日特區警察既訓練、體能、警覺性,是否足以保管自己配槍亦成疑問 (2014年北區醫院發生大陸疑犯成功搶奪EU隊員配槍並連開多槍)都係活生生既例子。
雖然飛虎雄心是齣技術上寫實的警匪片,但戲劇嘅嘢,切勿認真,現實完全不是一回事。
請問如何肯定對警方濫用武力的指控爭加?有數字?當中多少屬實?
個別例子點舉都得,是乎預設咗的立場,不知你是否同意。
今年年初西九EU也有單開槍制止斬人嘅正當開槍Case,正確使用武力的事件每天都有。
請問如何得知警員正確使用武力個案vs不當個案的比重?
不過我其實想講,上述都未係重點,因為所有香港警員、所有美國警員甚至其他海外執法機關都跟隨緊某種類似的「武力使用分級守則」,可以講係約定軸成,是乎每個例子是否合規,所以單單舉某幾個例去總結應否配槍、應否配甚麼武器就未必有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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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vgrdragon1 於 5-10-2017 00:54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