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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真] 警方又擾民 - 私人地方搜到氣槍即刻以重罪拉人

樓上有機械同師兄講到當年單粉筆案,簡單強調返:
美唔美觀係美術教授去定義
法庭作用在於:1.論證被告有冇畫 2.假如有,被告所作所為是否「造成損毀」
咁多錢請個大狀返黎就係係開庭之前論證某D野的定義,例如上文提到的「損毀」
至於你D民主理念或者藝術觀點唔該留返退庭先講
好似當年《大時代》,冇人想知丁蟹係咪「浪子回頭金不換」,法庭只係要考慮佢有做定冇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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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RCOOH 於 4-1-2019 10:29 發表
又比人起底啦,其貌不揚而其心很黃很暴力丫!

之前有講毒土彈,而家玩到黃色真鎗,再亂落去,陣間香港變疆、藏隔離區,台灣行一國兩制就知錯。之前佔中已經有三個師戒備,一旦失控直接武力鎮壓,班"漣"漪盪"漾"仲 ...
題外話
當年Facebook瘋傳解放軍有四個師準備入境
小弟因有朋友佔中,亦好擔心,但發現網上果四個番號根本唔係陸軍同武警編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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