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正
做到出口
香港本身入口都有少少鑊氣:
第60G章 《進出口(戰略物品)規例》 附表1 戰略物品
ML5 以下為軍用而特別設計的射控及相關的警示裝備、相關的系統、測試及瞄準及反制裝備,以及為其特別設計的零件與配件: (2001年第132號法律公告)
(a) 武器瞄準具、炸射計算器、火砲放列裝備及武器操縱系統;
(b) 目標獲得、指定、距離測定、監視或追蹤系統;偵測、數據結合、辨識或辨認裝備,以及感測器集成裝備;
(c) 對項目ML5(a)及ML5(b)指明的反制裝備;
註釋:
就項目ML5(c)而言,反制裝備包括偵測裝備。 (2011年第161號法律公告)
(d) 為項目ML5(a)、ML5(b)或ML5(c)指明的物品而特別設計的戰場測試或瞄準裝備; (2001年第132號法律公告;2011年第161號法律公告)
[ 本帖最後由 Ben_9413 於 1-10-2016 16:44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