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查
事發經過,昨天出車在深水埗食飯,飯後行街在鴨記地當買入一枝舊智款曲尺氣槍,已把彈甲退下才放入膠袋帶回車上,返回公司,晚上收工帶回家,已用纸包好分开放在膠袋,大約8時半收工,一出街便碰上一隊ptu,被查時先自已說明身上袋內有一玩具氣槍帶回家,ptu聽到便緊張起來,先被查身後,再取出槍枝查看,睇好耐,再問為何袋中有槍,我說在鴨記地當買入,但無單無盒,ptu唔信,說如無合理解釋便拉人,好彩當時買入槍枝帶回車上時,與同事談過(有証人),ptu便给我同事通电証明,後再查証一輪才放人,問題在於如無同事作証?又無合理解釋身上為何有槍,被拉後會否會被告藏械可作不法用途?彈甲與槍身已分开放,司拆解都拆开了,警員也不信?又因收工夜,好多時交收2手玩具氣槍都會在晚上,將彈甲與槍身分開放,自信應無問題,但這問題出現了,警員可不理你照拉。
[ 本帖最後由 槍械老人 於 24-2-2021 18:07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