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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LCH925 於 17-11-2017 16:12 發表
公正講句,香港警方應該唔會考慮國產武器。就算係都唔應該支持
因為內地依家輕武器係軍警合一,其實就係軍方用咩,警方用咩,所以特警先用咁多95。
其實根本就唔合理,95上10彈可以穿鋼板都似,點可以用係警方到? ...
認同,軍警需求完全唔同。
一般軍隊作戰係解決敵人,直接打死有威脅人員或者刻意打重傷任意目標浪費對方人力,MP7或者P90可以向頭部連射,再唔係M2甚至火箭炮連人帶屋拆左佢。現代戰場上避彈衣開始普及,城市掩護多、車輛多,步鎗都需要有一定既穿透力應對。
但警察作戰係逮捕疑犯,係法官制裁佢唔係警察制裁佢,殺人唔係第一選項,打傷無辜政府又要面對巨額索償同政治後果。警用武器必須準,只打傷要打既人,盡量以最短時間結束戰鬥塔疑犯番去。
SMG打手鎗彈,近距離full過去時比較好控制,手鎗既低附帶傷害彈,例如易碎彈頭都較多較有效。
步鎗唔係冇用,但真係睇場合運用,香港咁迫既環境,下下出步鎗真係賠死娥姐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