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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524 於 18-2-2021 11:23 發表
如果唔合理地寫闊就會更多bug,寫得太明確的話,法律明文無定義就等於唔犯法。
大陸而家就係比笑氣搞死,大陸法律笑氣係化學品唔係毒品,但班人擺明將佢當毒品賣,而且本身同毒品一樣有強成癮性。不過,法律話唔係就唔係,結果就係拉到笑氣販只可以叉非法經營,判刑輕到搞笑,或者地方警察自己開專案執,都只可以用經營方面既連帶罪名隊佢,唔係藏毒販毒可以笨蕉佢,連警察都公然係CCTV節目上請上面快D修法……
法律加加減減往往都係令定義模糊地帶減少,但又唔係亦唔可能完全清晰。
講國安法?如果學生果講咁誇張,我同班fd中既機會率係在場咁多師兄既百倍以上,搞咁耐我都未消失,仲可以高鐵禁區照入,入警局開工no problem,係爭在軍營唔係我負責果區,否則都入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