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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真] 政府修例規管真槍元件 諮詢公眾4星期

早講過某d樓上鋪唔好咁高調賣本物架啦。

Polymer80美國果邊都比ATF查水錶,成個網站都摺左賣下體既部份,之前香港就成log P80加Lonewolf師奶Glock19砌圖鎗……

[ 本帖最後由 RCOOH 於 17-2-2021 15:03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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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鏡真燈唔會打死人,淘寶禁水彈都未禁鏡同燈丫。

況且紅點鏡可以用係相機度打雀,鎗燈可以夾頭盔當頭燈(其實幾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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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LCH925 於 17-2-2021 19:04 發表
到冇辦法,自從前年社會事件之後都耐左有呢日
我唯一希望就係佢都收緊埋火藥條例,可以同班元朗牛屎佬攬炒
仲好講,上年爭d比煙花彈迫擊炮式射入屋,成班fd有老人有小朋友,爭d由燒烤變被燒烤。

[ 本帖最後由 RCOOH 於 17-2-2021 19:10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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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bennytsang16 於 17-2-2021 21:56 發表
有一點不明白,圖片例子中的「槍身」,即是 (曲尺半自動手槍、左輪手槍) 那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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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法例都係睇英文版啦......

鎗架我估係chassis,鎗身我估係frame,機匣就肯定係recei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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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bennytsang16 於 17-2-2021 22:08 發表
P320 GBB 有玩家換美國靚下身,咁以後……   
如果以機械結構黎講,P250/P320既"下身"只係一個獨立既膠殼,含有全部擊發結構同slide導軌既lower frame係個box。

至於類HI-CAPA真火如果冇左個grip就冇辦法裝hammer彈弓、trigger同三叉片,支鎗等於廢鐵,係咪可以獨立於金屬下身、歸類為非擊發必需既結構就真係審死官。

[ 本帖最後由 RCOOH 於 17-2-2021 22:19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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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Dave 於 17-2-2021 22:21 發表


其實有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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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鎗架就係lower frame,如果好似防暴鎗、掌心雷果種一體式或者鉸接式既就成碌都係鎗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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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Dave 於 17-2-2021 22:26 發表


其實寫到好明,指明的幾種零件,並有能力裝到火器上使用,犯法也。

玩具件如果全鋼夠厚夠硬又可以正常安裝在真槍成功擊發,的確係會當「真件」處理。

但玩具件例如MARUI 合金外管,既裝不到上真槍亦不可能 ...
似乎3D打印鎗仍然係漏洞。全膠宴,連條管都條膠,就一口鐵釘做撞針。

唔需要耐用,開到一鎗足矣,佢一日唔裝彈你都吹佢唔漲。

[ 本帖最後由 RCOOH 於 17-2-2021 22:36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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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Dave 於 17-2-2021 22:26 發表


其實寫到好明,指明的幾種零件,並有能力裝到火器上使用,犯法也。

玩具件如果全鋼夠厚夠硬又可以正常安裝在真槍成功擊發,的確係會當「真件」處理。

但玩具件例如MARUI 合金外管,既裝不到上真槍亦不可能 ...
台灣果條法案咪搞到GHK支迷你司登都犯法囉~


最新果支Glock點22真火就係膠slide加鋼包邊(雖然賣街後真係爆slide),以前中歐、北愛等等地方亂七八糟果陣堅有人用玩具鎗加金屬條、電鑽、信號鎗、水喉通等等改成單發真鎗......共和軍仲用罐頭同餅乾做出火箭炮....

"有潛力改裝成真鎗"......一於封區唔派罐頭!

[ 本帖最後由 RCOOH 於 17-2-2021 22:49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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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Dave 於 18-2-2021 09:15 發表


所以之前提及要反對的不如引導,例如「能力」包唔包含改裝呢之類。

一般來說香港法例慣常做法,一件模型槍當時狀態射不到真彈就是不能,
例如奄槍,律政師唔可以叫槍械專家通番好條槍管和CHAMBER 加番支撞針 ...
改人支鎗搞到犯法本身就係栽贓,以有冇改裝潛力黎衡量禁唔禁,咁立法同第三世界地方冇分別。

馬記MWS據台灣果邊講,只需要換粒較力芯,扭大小小已經0.2克140,打0.25就GG。警察唔可能換條bolt打出2J就話你支氣鎗犯法,咁係警察非法藏鎗、妨礙司法公正唔係玩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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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係裝飾件,否則真火件同氣鎗件爭頗遠。

Glock的話,真火原廠下體係包射工法,將膠殼同鋼件溶埋一齊,冇可能修成得個殼既玩具。就算分件式既真P80下體都同玩具差非常遠,真Glock下體差唔多空心,但玩具就成套trigger box係度。

至於P320真下體要修成玩具係可行但唔算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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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hendry9881 於 18-2-2021 09:51 發表
跳殼款M4咪仲灰色過Gbb
跳殼M4塊托彈板得3/4長度,唔好玩啦……

真M4個煲要排氣,玩具M4個排氣口唔開得否則漏氣腳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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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Dave 於 18-2-2021 09:57 發表


所以做玩具好多時都會做到同真鐵唔同尺寸同唔同真槍結構,
好似話RARE ARM 隻匣其實塞唔入5.56 ,CHAMBER 位亦用膠做唔用鋼。

沒法近年港台很喜歡標榜跟真鐵同數,真鐵材質,真鐵製程,
其實當一件玩具件完 ...
真鐵又唔係咩太空科技材料,爛鬼6061或者7075鋁、4140鋼,貴d既消費品都用緊,重點係結構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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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原帖由 sam524 於 18-2-2021 11:23 發表


如果唔合理地寫闊就會更多bug,寫得太明確的話,法律明文無定義就等於唔犯法。

大陸而家就係比笑氣搞死,大陸法律笑氣係化學品唔係毒品,但班人擺明將佢當毒品賣,而且本身同毒品一樣有強成癮性。不過,法律話唔係就唔係,結果就係拉到笑氣販只可以叉非法經營,判刑輕到搞笑,或者地方警察自己開專案執,都只可以用經營方面既連帶罪名隊佢,唔係藏毒販毒可以笨蕉佢,連警察都公然係CCTV節目上請上面快D修法……

法律加加減減往往都係令定義模糊地帶減少,但又唔係亦唔可能完全清晰。

講國安法?如果學生果講咁誇張,我同班fd中既機會率係在場咁多師兄既百倍以上,搞咁耐我都未消失,仲可以高鐵禁區照入,入警局開工no problem,係爭在軍營唔係我負責果區,否則都入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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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bennytsang16 於 18-2-2021 12:19 發表
修例至少都應該提高檢控門檻,並將新規管範圍收窄至只限「火器元件」,以免 GBB 玩家誤墮法網。
所以先需要資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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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andyngo 於 18-2-2021 12:31 發表
以前成支槍先叫做槍械,依家有一件parts都可以叫做藏有軍火,不論嗰件parts是否真槍配件或gbb配件.

呢條新法例唔知佢哋點樣用,是否會當係不誠實使用電腦咁作為大規模模糊檢控,就視乎你係乜嘢有色 ...
火器丫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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