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睇既競技規矩都唔多,一來多一條規矩多一樣拗數,二來比賽係鬥功夫唔係鬥熟書,又唔係做律師。
IDPA若干例真係審死官,剩係電筒已經玩死你,條例話只准手持唔准穿繩或者扣住任何身體部位,但冇限光形同拎法。我用TIR鏡組電筒加SF式拎法絕對贏哂桔皮光杯筒配FBI拎法,但條例冇管。PPDS選手定義只係涉及肢體殘障,少咁隻眼加上course設計失誤,搞到冇得完成或者意外DQ呢?
台灣有場步鎗IPSC係衰過呢樣,要選手係右邊底線伸半個人出去打靶,左邊係冇位出既,盲右眼或者右眼弱視既選手要打屁?夾硬屈盡條腰出鎗隨時仆出界D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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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RCOOH 於 7-3-2019 12:13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