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帖由 gd1893 於 28-9-2011 16:32 發表
之但係問題係,有疑點或者基礎,件事就一定錯先?
咁即係未審先判woh...
法院就係要澄清疑點,找出事實 (或者最接近事實)嘛。
我唔理背後政冶動幾
大哥,笫一我從來無話未審先判,也無講件事就一定錯先...注意唔該
如果整件事有疑點或者基礎,是不是有需要澄清一切才開工才算正常程序???
如果有contractor走去開工,之後要佢承受個Risk你又知不知幾大先?LD要賠幾錢嗎?
法院見有疑點有需要才決定去馬去查去澄清,難道乜都無就去查個究竟???
你唔好以為政府做乜都合情合理合法
"高鐵"未獲立法會批錢,已和consultant, contractor簽好合約,你又知唔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