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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真] 香港 : 自由之都、示威之都、賴皮之都

引用:
原帖由 gtoray 於 18-1-2010 02:56 發表


跟本唔會做
除非果一刻就捉住個疑似便衣
最重要係, 依家已經唔係港英年代
以前執法人員過左界係非常非常之大件事
依家只要一個小小指揮官已經可以解決事件
港英年代...
你ヌ估MI6又有冇嚟香港"過界執法"?
香港係中國其中一個城市
就算過咗界,打記者...我哋咁又可以點?
明知共產黨係點,你仍要去搞吓佢...咪找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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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CrazyBoy 於 18-1-2010 11:25 發表

香港警察應該做既係上前制服呢個男人
唔掂既就應該出棍出OC
唔係扶人一把..睇住香港市民受襲

因為佢地係香港警察唔係香港公安
第一:警察又是否應該拘捕示威人仕,告非法遊行示威和集會?
(我又唔信佢吔一早入紙申請和准許)在邊境禁區可以遊行示威嗎?
如果警察一早制止在邊界遊行示威,就唔會有"呢個男人"出現

香港警察應該做既係上前制服遊行示威人仕
唔掂既就應該出棍出OC制止...
一早制止咗班示威人仕
就不會有以後之問題...

係人都知果度危險,你就一定要去,出咗事...就要人去救你...
P.S. 唔該大家應看看誰犯法在先...嗱,但並不代表越境執法係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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