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我架車星期日泊左o係北潭涌保良局渡假營入面個訪客停車位, 11點幾果度我出返去架車度拎返d野果陣,
成架車已經俾水浸住, 差不多去到個轆既3份1高度,又未入車籠, 咁我即刻著車渣去第2個安全d既位啦, 一著車, 錶版燈著晒
個電子錶話有野壞要visit workshop
咁去左個安全位之後, 熄車再著車已經著唔返車頭都算啦, 咁中間果d唔講喇
咁既情況我梗係諗住claim返營地啦
依家最大問題係, 我尋日搵左公證行尼影相, 影完之後佢打尼話幫我唔到, 呢d要我自己同保良局傾賠償, 佢話保險公司十成唔會賠, 因為呢d係天災, 唔係人禍wor
跟住我話咁佢見到我架車咁, 即刻去揭渠蓋清垃圾即刻無事, 咁係咪即係佢地無清渠所以導致我架車浸水?
佢就話, 你要證明到真係佢地無清水渠而導致水渠塞再令我架車水浸先會賠...
我心諗, pk, 咪即係無得搞?
請問有無大俠有相關經驗同知識可以幫下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