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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真] 真假律師?

「人在做,天在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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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olka 於 21-2-2009 02:13 發表
請看重點不在於律師的真假, 是原告人的身份是一間公司名, 是否有老闆授權, 還是"私下" IGNORE 老闆去做一封信
好簡單啫,你出番封律師信俾佢老闆,
問吓咪得囉!

你成日話無授權,你又唔去問,唔通我哋去問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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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之前在#39回應過!

如果我係WGx嘅管理層,
我先會睇睇自己有無做錯到先!
若有!我會删除內容,及嚴懲滋事者和公開道歉!
若無!笑吓咪算囉!

而家你都無版主做,你仲覺得自己啱,我真係無話可說!
最後你對「WGx照片」回應,用一d小學生嘅解釋,更是強詞奪理!
有正常心智都知乜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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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書先生

我和你的看法是一樣,
但文采就不及你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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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olka 於 21-2-2009 02:41 發表
呢D唔洗我做, 有人做左啦

我做嘢都成日先斬後奏,我老闆信得我過,你又吹佢唔漲喎!
重點不在律師信呢!

在於「是非有公理 慎言莫冒犯別人,
是錯永不對真永是真!」

阿Sam同Leslie講嘅!

[ 本帖最後由 seals 於 21-2-2009 09:28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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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B20_hk 於 21-2-2009 10:35 發表


"閣下既參與遠非涉及討論咁簡單, 更聲言會公開及發佈對方較早前係其他地方貼出既女友性感照片"

其實...用"貼出既女友性感照片"這方法,
去迫使他人去做一件佢不願意嘅事。

這是否刑事罪行?
1.未經物主同意,非法進入電腦!巳經構成罪行!

2.而盜取電腦資料,兩者皆是刑事罪行!

如事主所言!

在網上download了相片,原本網主可民事追究!
而相片主人可向法庭申請禁制令,禁止刋登!
衹是民事案件!

[ 本帖最後由 seals 於 21-2-2009 11:05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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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queen 於 21-2-2009 11:05 發表


最令我睇佢唔起嘅係..
Send咗人地"女友性感照片", 做咗就認, 衰咗就受, 仲用埋佢嗰段乜鬼"喺綱上咁啱copy到又咁啱係你條女", "如有雷同實屬不幸"咁不知所謂&# ...
絕對同意Queen的看法!

我相大部份會員出聲嘅原因,
都係因為佢回應wgy相片之解釋,
用了一些下三流,賴皮及厚顏??嘅說法!
才會引起公憤!


[ 本帖最後由 seals 於 21-2-2009 22:5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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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Hkpolice-Psu 於 21-2-2009 21:57 發表

Cgf認為你呢番言論甚為過火
我個人認為甚為到肉!
Sorry  !! M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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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日檔案

今晚730時

主題:「網絡欺凌」

真利害,為了他制作專題!

大家都看吧,可能互有反思呀!

[ 本帖最後由 seals 於 22-2-2009 14:08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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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是私人瓜葛或商業糾紛!
千絲萬柳,我想當事人也計不清啦!

好多會員都係觀眾, ..食花生追吓連續劇.....無乜出聲!
我相大部份會員出聲嘅原因,
都係因為佢回應wgy相片之解釋,
用了一些下三流,賴皮及厚顏嘅說法!
才會引起公憤!(重覆再說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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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無人替他「平反」!
post就好快會沉下去!

例如有一個會員認為他「無錯」,九個覺得佢「有錯」!
一出聲「平反」,九把聲音反對!
便多了10 post了!

飛仔哥,別好心做壞事,由他沉下去吧!

[ 本帖最後由 seals 於 23-2-2009 00:23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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