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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真] 心入面有條刺,唔講唔舒服...

引用:
原帖由 SkyLinE 於 11-6-2009 22:45 發表
我有時見到油麻地天后廟個頭好多道友,但係好似總係無人理咁
道友與妓女都不是違法!

「藏毒」與「引人作不道德行為」才違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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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SkyLinE 於 11-6-2009 23:03 發表

咁如果我發現一個人藏毒,但係打999 police黎之前佢索晒,咁點計
咁你又點知個D係毒品呢!?

假如你報「Tony Chan」,雖然我都好爭佢!

但無証無據,又可以點?

[ 本帖最後由 seals 於 11-6-2009 23:18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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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wonglk 於 11-6-2009 23:00 發表
道友唔犯法??
上網搵到呢類野
危險藥物條例 - SECT 8
管有危險藥物非作販運用途及危險藥物的服用

(1) 除根據及按照本條例, 或 根據及按照署長根據本條例而發出的 許可證外, 任何人不得─

   (a)  管有危 ...
吸食、 吸服、 服食或 注射危險藥物,

全部係一個現在式 or 一個動作!

法例不是寫「有毒癮」OR 「曾經」吸食、 吸服、 服食或 注射危險藥物人士,明唔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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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無做錯喎!

報警揾警察幫手,好正常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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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良好的溝通,同埋互相信任基楚,做事就事半功倍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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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夫兄!

我絕對肯定及支持你嘅工作,我經常去學校做義工,接觸到好多「邊青」,感受非一般人所能理解!

唔好理人講乜,做好自己就算!好似我上次無理頭俾人「Warning」就唔低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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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都做過好多呢類Case !!

例如「後樓梯有人食白粉」,「球場有人(對)草,公園有靚仔索K」等等!

揾到違禁品,就有得拉!無就吹佢唔漲!絕對無徇私架!

好似有一單Case咁,老婆報警話老公「神志不清」!

我上到去老公「Hi」緊,老婆話「我老公渣的士時,執到支煙仔,番嚟一試就 Hi Hi 哋」

我睇到有支「大麻」係身邊,結果揾個pc送院,再拉埋佢藏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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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wonglk 於 12-6-2009 06:47 發表
老老實實,本來我都諗主掂橫掂過睇完就算
但見到某係會員可以事後孔明到橫不講理既地步
乜都如果,上帝都比你做埋呀笨
警告我唔怕食
我就係未見過有師兄會係cgf事後孔明

一開始矛頭就指主出post為師兄?你冇野呀 ...
唔好理人講乜,做好自己就算!好似我上次無理頭俾人「Warning」就唔低啦!
http://www.civiliangunner.com/cg ... &extra=page%3D1


[ 本帖最後由 seals 於 12-6-2009 07:01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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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早兩晚之痲,有人打999報「打劫」!

仲8分鍾打咗8個以上,

我同EU上到去,梗係「流」嘢啦!

屋內有三個人,兩公婆加一個廿幾歲青年,

調查後証明青年用手機報警,佢自稱「有人想打劫佢」但係無証據!

我見佢眼白都「藍」哂,講嘢又九唔搭八!

問佢老豆,你個仔有無「索k」先,個老豆都話「可能有」!

我覺得佢「索到壞腦」,叫白車送咗去醫院!Case 為 Insane Person Found

佢開頭唔肯去,唔去你即係正常!

我問「咁我就拉你報假案及浪費警力!好唔好?」

佢死死氣去去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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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gtoray 於 12-6-2009 14:11 發表


seals 兄, 你比我 warning 係你ge問題
唔應該拎來同人比較

更唔應該響呢個風頭火勢時候借機宣洩不滿
多謝你的意見!

[ 本帖最後由 seals 於 12-6-2009 18:51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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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的毒品及犯罪問題


警隊按照當局的多機構合作模式去制定並執行策略,以對付青少年參與毒品及犯罪活動的問題。2008年警務處處長其中一項首要的行動項目是以多機構合作模式與學校、政府部門及非政府機構共同防止濫用藥物,尤其要針對青少年吸毒問題。行政長官於二零零七年之施政報告中委任律政司司長領導高層次跨部門專責小組,以現存的滅罪及反吸毒網絡為基礎,全面地整合打擊青少年吸毒的策略。警隊會繼續與其他政府部門、非政府機構、學校管理層及學界保持緊密聯繫,以確保互相協調,並共用資訊,及早找出問題所在。

自1974年設立以來,警察學校聯絡計劃一直是我們社區的警務策略一個不可或缺的部分,藉以協助學校防止青少年誤入歧途和參與毒品或犯罪活動。該計劃現有學校聯絡主任34人及學校聯絡主任(中學) 51人,全部由警長級人員擔任,由各區的警民關係主任指揮。他們定期探訪學校,並與學界(包括教師、學校社工、學校青少年組織以及家長教師會)保持緊密聯絡。他們就校內學生的不規矩行為向校方建議有效的執法方式,並舉辦研討會、講座及討論會,藉此教育學生及老師有關毒品及犯罪事宜。在2008年他們進行了10,376次探訪及會見了2,002個學生。


現況

一般罪案

2008年全年,共有7,855個年齡介乎10至20歲的青少年因干犯各項罪行被捕(不包括嚴重毒品罪行),較2007年減少10.2%。當中4,034人為少年人(10至15歲),而3,821人為青年人(16至20歲)。

嚴重毒品罪行

2008年全年,共有1,153個年齡介乎10至20歲的人士因嚴重毒品罪行被捕,較2007年上半年年增加25.1%。當中144人為少年人(10至15歲),而1,009人為青年人(16至20歲)。


立場方針


警方將會繼續採取多機構合作模式處理學校的毒品及犯罪問題。
警方以警察學校聯絡計劃作為有效的工作平台,協助學校管理層及學界防止有關問題。
學校聯絡主任及學校聯絡主任(中學)會加倍努力,舉辦研討會及小組/個人討論,向師生解釋濫藥事宜及其嚴重後果。
警方將會繼續舉辦及參與多機構合作計劃、社區節目及教育項目,以提高青少年對罪案的認識,並鼓勵他們參加健康的社會活動。
警方將會繼續透過少年警訊各項的活動向青少年宣傳禁毒及反罪惡的信息,例如在已於2008年12月開始,為期兩年的『少年警訊全城禁毒日』中,每逢大節日包括聖誕節、復活節及暑假的長假期前,動員所有警區的少年警訊會員一同進行全港性的禁毒宣傳活動。另外,少年警訊月刊及少年警訊電台節目亦為傳播禁毒信息的有效平台。
各警區將會繼續與各分區撲滅罪行委員會進行禁毒宣傳運動。
警方將會繼續在週末及節日期間在邊境管制站向過境的青少年傳遞反濫藥信息。
警方將會採取嚴厲執法行動對付成為濫藥黑點的娛樂場所。
警方將會就適當個案向法庭申請把毒販「加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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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999來電

立場方針
各總區指揮及控制中心在2008年共回應約300萬個999來電,平均每日8,300個。平均來說,這些來電在3.7秒內獲得回應。
在上述來電中,其中約56%為滋擾來電。警方將繼續努力透過資訊科技、宣傳、教育及執法行動減少滋擾來電。
99%需要警方採取行動的緊急求救電話在服務承諾的時間內獲得回應 (港島及九龍區的目標時間為9分鐘,新界區為15分鐘)。
只要求救傷車服務的999來電均被轉駁至消防通訊中心,由該中心負責處理有關的求助個案。
警方已在2004年10月推出為聽障人仕而設的992短訊緊急求助熱線;在2008年12月31日為止,共有1,029名聽障人仕登記使用這項服務,而警方在2008年共接獲13個求助短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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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亞延 於 12-6-2009 19:11 發表

係我會話行上有人神智不清,擔心佢會擾亂治安,麻煩警員協助.唔知得唔得呢
有人神智不清,可以有不同理解!

如「有人暈到」Person Collapsed

、「傻人發現」Insane Person Found

及「病人」Sick Person

「有人暈到」及「傻人發現」都會派警員到場了解!

而「病人」Sick Person 乃非核心工作,只會轉到救護車中心,而不會派警員到場了解!

你只要話清楚事情,你所見所聞及留下聯絡電話,警方一定會提供應有嘅服務及支援!

樓主朋友的事件,係單一事件,大家要有D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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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ACYY 於 12-6-2009 23:39 發表
其實遇上積夫兄既情況,可唔可以直接係電話入面講「要求警察及救護車協助」?
叫架白車來只係救到個女仔,但如果有警察來捉埋果兩個人﹝假設佢地身上有野﹞就可以救到更多既人!
當然可以!

不過索K又好,吸毒都好!嚴格上佢哋都係受害者!

你拉得佢哋幾多次,我遇過一個七十幾嘅呀伯,七十幾個案底!

拉哂D賣毒品嘅,再幫吸毒者佢哋溶入社會,先係「上策」!

[ 本帖最後由 seals 於 13-6-2009 14:10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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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里安 於 13-6-2009 18:55 發表

再幫吸毒者佢哋溶入社會......我好同意,不過你睇下梅窩果班居民......
香港地每個人都為咗自己利益行先!

好難怪佢哋!比著我,個社區上有d特別學校,我會唔開心,但我會接受!

[ 本帖最後由 seals 於 13-6-2009 21:45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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