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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協斥消防拒向傳媒供消息影響市民知情權

我不嬲都「偷」開,你唔俾我「偷」,好明顯係政府嘅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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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前傳媒是「報導」新聞,
今天傳媒是「製造」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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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前記者大哥好有禮貌架,
去到d 案件現場影相,
都會保持距離,唔會阻住差人做嘢!
等差人做完嘢,就會嚟攞料!
有時仲留電話,等我哋拉到好嘢就搵佢哋!

自從十年前左右,廉記拉了有一個記者,
他用錢買通了PCO(999台的接綫生,非警務人員),
該PCO有特別case,就會通知記者!事件曝光後,
所有在呢個記者電話簿內有名的警員,都要交代其關係!
自此有料都好小會俾記者!
再加上私隱條例,及數碼化,記者可以攞到嘅料就越小!
同警察關就越嚟越差!

[ 本帖最後由 seals 於 4-9-2011 10:10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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