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衝吖~

引用:
原帖由 starfox 於 5-9-2011 14:11 發表
既然示威者用暴力又犯法, 最好就拉人, 交由法庭判決, 警方行得正企得正, 法官會主持公道既
普通Case法官會主持公道,

敏感d嘅case,拉完又被法庭放哂!

陳志雲同「粟米飯」案就係一個好例子!

[ 本帖最後由 seals 於 5-9-2011 14:47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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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joeyjordisonhin 於 5-9-2011 17:21 發表
    ( 你有親身去遊行?你有在現場?知唔知在場仲有班民建聯打手衝去爭位坐?因為如果唔霸位係冇錢收. )
我同你意見唔同,但也不是敵人!

無謂再爭論,各自表述吧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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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joeyjordisonhin 於 6-9-2011 12:03 發表


seals兄! 我們當然不是敵人,意見不同亦可以是朋友吧!
我們都只是喜歡 wargame 的一群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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