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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ANGA睇到呢篇野--未夠16,係唔係大晒??

文章十分煽情,非常主觀!
誰對誰錯!?佢兩個自己最清楚!
我哋都不在現場,不要莽判斷!

但我可解答一些疑問!

疑問
(一) 既然未夠16係屬於嚴重案件,點解警員不就事件為被告人或提被告可剪指甲套取衣服纖維,以便證明自身清白.?

答(一)有衣服纖維........並不代表非禮,無............也不代表無接觸過!

(二) 當時被告剛剛放工,身穿著公司的巴士司機制服,一般人都能分辨,莫非不怕事主時後追究?但法官話這非明顯制服,當然啦,個官都唔搭巴士,當然分唔到啦.睇怕佢只識分囚犯,差人同法官衫

答(二)穿制服同有無犯法,完全沒有關係!

(三) 全香港都有許多人,拿著背包出街,個官竟然話原告人可能懷疑被告背包架放攻擊性武器,所以不敢反抗,(乜都佢講),實質被告袋中只是放有溫馨飯盒及外套.

答(三)呢個官都好主觀,不過好多女仔被非禮都不會即時出聲,每個人都反應不一!

(四) 如果,只是兩首mp3歌仔的時間,被告可做出撓著女事主的手,又撫乳房,又伸手入裙底入內褲,是否要兩隻手一起做,才能在這麼短的時間完成?就算單手完成過程,動作都難免過大,相信總有人看見異樣.因為當時另一邊座位,後面前面都有很多乘客,但法官認為乘客可能會給椅背阻礙視線,隔離可能會俾被告身體阻礙視線.(冇得講)

答(四)無得講!

(五)警員不應給女原告差不多兩三個鐘之後,才由朋友陪同往警察局落口供,有好多故事都可以自編完成.應當由女警在警局相陪,直至家人抵達,

答(五)事主有佢權利,大把人報完案話唔得閒,要過幾日先俾口供!

(六) 被告說女事主當時係將手袋拿起順勢放在大腿上,但佢同警察說是放在背部,試想,您係一個女孩子,穿著短裙,手袋點會放背部,況且是由東涌到天水圍的長途巴士,袋中有銀包電話,會否覺得不適?而女方更在第一份口供說當時的後座有很多的空位,第2份口供作出了更改,說後座是滿曬人的,而體位的問題,又係一個重大的疑點

答(六)當然是個疑問,但多少人和放手袋位置,都不是非禮重點!



好多非禮案若無第三者目擊,一般都會信哂個女仕!

在判案前,法官不能看被告之個人背景資料!因恐先入為主!
在判案後才可參考,用來量定判刑!

巴士司機有無被屈可能?當然有啦!

但重點是「一個好人並不等於沒有非禮一個壞女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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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阿Fee 於 12-4-2009 09:58 發表
facebook同d網友玩得過火左,各位睇下今日既新聞
http://hk.news.yahoo.com/article/090411/4/bmre.html
又一宗網絡欺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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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harris 於 12-4-2009 12:10 發表

請客觀,睇完個法庭記錄d野再評論,謝
我都好客觀,我都無幫邊一個!
我舉d例分析吓啫!

請你看看自己的結語!
呢d就叫主觀
看完真係火都來x埋,這就是法律面前窮人xx的典範???
個官x!個律帥x!班差佬x!條八婆更加是x人中的x人!!!
看個八婆張相,咁的死豬x會有人想非禮佢?非禮她的簡直是功德無量了!
這個世界,是不是真的已經完全失去了正義?而家未夠16真係大x哂嗎?
如果條八婆而家係我面前,我保證我會打x佢!
渴望能再次見到公義…如果各位耐心看完的朋友對公義還有一絲渴求的話
請在FACEBOOK加進這個GROUP,希望各位願意獻出自己少少的力量…
我堅信,如果這是一場戰鬥,我們絕對是為了正義而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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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harris 於 12-4-2009 12:56 發表

個官講d野,除左野蠻外,唔知講乜好,完全疑點利益歸於原告!還我法治!
我同意法官用了主觀的看法!
有道理應上訴,在網上人生攻擊,對控辯相方都無好處!
切勿被人利用,以至自己陷入法網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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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harris 於 12-4-2009 13:56 發表

果d唔係我結論,我係100%fwd過來的
Sorry !!
我唔會了你!

對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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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警察在事件中角式很被動!

現場可以做的......如找目擊証人.......CCTV...我相信都做咗!
應該係無!

一對一,警方無得唔信,有疑問的話!
會再攞補充口供,呈清疑點,
都係50/50就會攞Legal,
Legal話告就告,就放就放!
報案人的背景是會考慮,但不是主要的因數!
不是就學「狼來了」故事,就算佢話了三次大話,第四次報警你都要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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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講吓d舊Case!

多年前,一個晚上我接到個老強call在一間五星級酒店內!
上址係一間要十萬八萬一個月之套房,
被告人:A先生,職業:上市公司主席 (5X歲)
報案人:X小姐,職業:按摩女(3X歲)

A先生住上址,他經常會致電唔同嘅按摩公司找按摩女郎!仲會發生埋性關係!
A先生照常致電找按摩女,X小姐期後為提供服務,但之後小姐報警聲稱被強姦!
其後A先生被判監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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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單,令我心痛嘅Case!

警員P被在PHQ內女廁,偷窺一名女高級督察!
警員P為人有禮,樂於助人,
有健康家庭,連粗口都唔講,
見到女都面紅,雞都唔會叫!(可能叫咗唔知)
於是有很多人為他聯名寫品格証明!(我都有簽)
單case最後無事!



點知大約半年後,佢又在PTS內女廁,偷窺一名女警長,
你估仲有無人信佢?
答案係都有,但我就無嘢講,因個女警長我又識,
佢無乜理由要屈警員P,最後單case入咗,好似唔使受靶!
佢當然無得再做警員啦!友人介紹佢去學校做書記!



又過多半年,佢又在校內女廁,偷窺一名女學生!

[ 本帖最後由 seals 於 12-4-2009 15:06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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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alexl 於 12-4-2009 21:22 發表
係香港, 男士一定要小心, 搭地鐵巴士人迫時, 隻手真係唔好亂放, 見到多女生多位置, 最好唔好近, 遇到D敏感既女士話你非禮, 真係跳落黃河都洗唔清, 社會都係幫女人多
同意!瓜田梨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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