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巡警一個公道
轉載友人的文章:
「還巡警一個公道」
今年三月十七日,在何文田馬頭圍道配水庫發生了一宗警員遇襲開槍擊斃疑人案件,部份別有用心的垃圾議員,在未掌握具體資料之前,已借題發揮胡亂批評,惡意攻擊警隊和打壓警權,引發市民議論紛紛之際,更有政客和小數族裔團體,為事件火上加油,並發動小數族裔群眾上街遊行示威,企圖挑動種族矛盾。而政府和警隊卻保持一貫做法,基於案件正在調查之中而三箴其口,任人攻擊謾駡而全無回應。
過程及證據
本人與全體市民一樣,都是從傳媒和互聯網得知有關此案的資訊,但有一點與大家不同的是,本人可以從中看到客觀的事實,從而判斷事件背後的真相!為何我有這方面的能力?因為本人積累了28年前綫警務經驗,亦曾擔任過警校教官和警隊戰術教官,因而比一般市民、甚至年輕警員看得更透徹。
事件起因是有市民報警,在紅磡常和街近馬頭圍抽水站受到滋擾、並且安全受到威脅。警方立刻指派兩名警員趕往處理。自從2001年警員梁承恩在處理噪音投訴遇襲被殺事件之後,警隊已實施最少由兩名警員共同處理突發事件的安排,然而這次卻只有一名電單車巡邏警員單獨面對暴徒,最終在單打獨鬥之下開槍擊倒襲擊者。
事件經過本人容後逐一分析,然而事後警員在現場已即時向其上級匯報遇襲經過,重案組探員和鑑證人員亦在現場搜集證據,警隊具備足夠能力透過科學方法可將案情重組,從而判斷警員是否有濫權和違例情況,最後案件會交由死因庭研判誰是誰非,這個執法和司法制度,不容許警員或警隊隻手遮天,隱瞞真相。當晚更有市民將現場拍攝的影片上載到互聯網,證明警員所言屬實。
保護市民及自衛
為何警例列明需由兩名警員共同處理事件,但這位警員卻不遵警例、更不顧自身安危而獨自上山呢?我身為過來人,可以告訴大家一個人性的秘密,勇者是無懼的、仁者是忘我的,當勇者仁者接到市民安全受到威脅的求助時,他們只會分別儘快趕往現場處理和在現場會合,而不會在「安全」的地方會合了同伴才趕往現場,這一點前綫警員們都會有共鳴,因為他們的核心職能是保護市民的生命財產,故此他們都會義無反顧地違例趕往救人。
當警員找到曾經滋擾和侵襲途人的疑人時,對方不合作受查之外,更多次攻擊警員,並用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