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復 38# 的帖子
法律不在乎人情, 唔係話一句定生死.
金融風暴, 臨近新年, 出黎賣兩個錢番屋企過年, 斬多件雞加料.
"職員指沒向食環署投訴,附近西餅店負責人亦指母女沒阻礙店舖做生意。"
又無人投訴阻街.
"每年年卅晚至初三"
365日賣4日都得掛? 你咪俾張告票佢囉
"發出傳票及拘捕她們"
依家又要拉人又剩, 點樣呀? 過年拉人, 係咪路呀?
"多間花檔及菜檔將貨物放於路上嚴重阻街,但他們視而不見"
選擇性執法, 欺善怕惡, XXXXXXX
SHITE
若法律本身就不公義,守法只會淪為社會不公義的助力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