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校
原帖由 中校 於 15-7-2009 21:21 發表 話說十幾二十年前,有一個大坑道物業嘅三分一業權,其中一個業權人同我講:比幾萬蚊同你買咗你嗰份業權, 當時未結婚,幾萬蚊飲酒跳舞幾個月可洗清,所以一口拒絕,相安冇事10幾年,直至04年惡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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