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新話題
打印

彈藥禁藏住所 警捱轟

可否咁講?
近日一單車禍, 司機因為駕駛大馬力電單車引起, 道致多人傷亡!
運輸處為了制止類似事件發生, 於是任何人任除非能提供有力的需要請求, 否則超過某過馬力的電單車不獲續牌! 以後亦不發牌.
君 不 須 防 人 不 肖 , 眼 前 鬼 卒 皆 為 妖 ;
秦 王 徒 把 長 城 築 , 禍 去 禍 來 因 自 招.
何為邪鬼何為神, 神鬼如何兩不分!
但管信邪修正外, 何愁天地不知聞!
駟馬高車出遠途,今朝赤腳返回廬,
莫非不第人還井,亦似經營乏本歸。

TOP

要有個牌同擺搶及彈藥在家是需要做符合好多條件才可以做到, 因為人地錯而被收回權利又幾無奈!
君 不 須 防 人 不 肖 , 眼 前 鬼 卒 皆 為 妖 ;
秦 王 徒 把 長 城 築 , 禍 去 禍 來 因 自 招.
何為邪鬼何為神, 神鬼如何兩不分!
但管信邪修正外, 何愁天地不知聞!
駟馬高車出遠途,今朝赤腳返回廬,
莫非不第人還井,亦似經營乏本歸。

TOP

只是以往殖民地政府對申領槍牌而又身家清白安份守紀的人多一點信任, 多少少空間,
可以把槍同彈藥放在一起. 用以往的標準真是無咩需要解釋! 就如有車就自然有油!
不過以現在的標準, 塗鴉xxx都要用到重案組, 一般普通平凡簡單的巿民有槍, 有彈藥又真是幾難令人接受的!
君 不 須 防 人 不 肖 , 眼 前 鬼 卒 皆 為 妖 ;
秦 王 徒 把 長 城 築 , 禍 去 禍 來 因 自 招.
何為邪鬼何為神, 神鬼如何兩不分!
但管信邪修正外, 何愁天地不知聞!
駟馬高車出遠途,今朝赤腳返回廬,
莫非不第人還井,亦似經營乏本歸。

TOP

引用:
原帖由 B20_hk 於 8-6-2011 17:10 發表



...香港啲"軍火案"多數係無牌藏有,超過數量或者軍痴
槍同彈藥分開,只係對付到有槍牌人仕...
對於"無牌藏有"人仕,冇登記冇地址乜义都冇嘅,立例都無用....
一真以來有牌有仕對牌照科都採取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態度來換取空間, 今次都好自然要接受!
君 不 須 防 人 不 肖 , 眼 前 鬼 卒 皆 為 妖 ;
秦 王 徒 把 長 城 築 , 禍 去 禍 來 因 自 招.
何為邪鬼何為神, 神鬼如何兩不分!
但管信邪修正外, 何愁天地不知聞!
駟馬高車出遠途,今朝赤腳返回廬,
莫非不第人還井,亦似經營乏本歸。

TOP

發新話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