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s當了凡三+多年兵,包括不同部門,各位不會陌生的漏斗大厦前HQBF,SASC,小型武器訓練學校,服務於香港及英國.......始終一句軍人比警察輕鬆!做軍人只要服從命令完成任務,從不會諗應不應該.......簡單一點例如接到命令開火就是殺!(shoot to kill)所以殺了人不論合法或非法軍人是不須要上死因法庭!
相反做警察就煩咗少少喇,好多"專家"事後指指點點,你唔好以為警察打死人就多野講!萬一警察不幸被殺...重多野講!例如
訓練得屎!
有槍都輸死都無人可憐等等........其實乜都有人講!當你聽過公孫二人騎騾仔的故事就明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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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MS 於 30-3-2009 18:19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