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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發表於 2-1-2011 18:36 顯示全部帖子
論扒艇扒到上牀
亞運前划艇女將陳學殷退役後任職酒樓知客,結識年邁富商X,譜出不倫戀後不忿被「始亂終棄」,發信勒索X 300萬元,威脅公開性愛短片,她昨被裁定勒索罪成。法官更暗諷X其實是「以錢換性」的老色鬼...
ms特登將新聞放上cgf同各位討論一下...ms愚見
1.老色鬼一論...ms認為有智商的成年人...一個有錢...一個有肉,大家交換下並無不當
2.勒索是嚴重刑事罪行....該罪等判...故ms不下結論
3.擲煲費是下流所為,猶以將對方的秘密公開尤其缺德...ms奉 o各位青年人,風流可嘉,下流是卑賤
4.男歡女愛俾錢對方亦無問題, 但事前講明做愛要收錢....同做妓有乜分別
5.ms行走三洋四洲(太平洋,大西洋,印度洋,亞洲,非洲,澳洲.歐洲)所到之處無不大o金錢,皆大歡喜....到處留情但不留種
6.ms識女仔一定講明有家室...逢塲作興...食得飯多食番餐公仔麵矣!
[ 本帖最後由 MS 於 2-1-2011 22:20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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