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有手銬?
勞煩消防解救 警或控藏武器 女貪玩被鎖 揭父藏手銬
(星島)2009年6月27日 星期六 05:30
(綜合報道)
(星島日報報道)青衣昨凌晨發生罕見意外,一名十二歲女童在寓所發現其父暗藏一副手銬,一時好奇貪玩,取出把弄時,不慎鎖住手腕,家人無法解開,報案求助;警員將女童帶返警署,但仍未能開鎖,須勞動消防員用工具剪斷,女童始能脫困,幸無受傷。其年邁老父聲稱手銬撿拾得來,他涉藏有攻擊性武器,被捕帶署。
本報記者
發生罕見意外現場為青衣長青邨青榕樓一個單位。上址戶主姓黃,七十三歲,與妻子及三子一女同住,據悉一家六口申領綜援金過活。昨凌晨零時,黃在房間內修理一部風扇,其間發覺一枚螺絲鬆脫,遂着仍未休息的十二歲幼女,在櫃桶內的工具箱拿取螺絲批。
現場消息稱,黃女事後發現工具箱內有一副手銬,一時好奇取出把玩,詎料不慎鎖上右手,扣上後無法開啟,急忙找兄長及母親協助,惟愈拉愈緊,父親在睡夢中被吵醒,見狀立即上前設法解開,但亦不得要領,無奈報案求助。
警員聞訊到場,發覺黃女竟被手銬鎖上,大感愕然,於是向黃查問,黃聲稱三年前在附近涌美撿拾垃圾時發現手銬,於是撿返家中收藏。
警員查驗手銬上編號,相信並非屬於警隊物件,試圖用鎖匙開啟,亦無法解鎖,於是安排警車接載黃氏全家返警署。由於黃女手腕疼痛,警方遂將她送院檢驗,幸證實並無受傷,稍後將黃女帶回警署。至凌晨三時,警方召消防員協助。
聲稱拾得 保釋候查
消防員到達青衣警署,利用工具剪斷手銬,黃女始脫困,她事後與兄隨母先行返家。黃父則涉嫌藏有攻擊性武器被捕扣查,黃女事後聞悉老父被拘,擔心哭泣。黃父經警方調查問話後,獲准以五百元自簽保釋外出候查,下月十日須返警署報到。
黃伯獲釋後表示,該對手銬是三年前到青衣涌尾探友時,在垃圾站一個箱內撿來,當時手銬是用皮套裝載,但無鎖匙,拾獲後一直放在工具箱內,今次相信是幼女一時貪玩所致。他續說,不知道收藏手銬是犯法行為,而事件中女兒無受傷,已屬幸運。
手銬是一種束縛人手腕的武器,常於軍警單位使用。但手銬與伸縮警棍同受《武器條例》監管,市民藏有或使用均屬違法,伸縮警棍最高刑罰為罰款一萬元及入獄三年;而擁有手銬被檢控,最高刑罰可判罰款及入獄兩年。
ms奉勸前警務人員小心為上!
[ 本帖最後由 MS 於 27-6-2009 16:46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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