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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歲未婚媽媽 網上曬大肚相

14歲未婚媽媽 網上曬大肚相

(星島日報    報道)年輕一輩性觀念日趨開放,一名懷孕八月港版「十四歲媽媽」在網上大曬大肚照,講述未成年懷孕感受,似為自己所為自豪。有社工認為,其做法有教壞青少年之嫌,惟不少網友卻大讚其勇敢,顯示他們價值觀模糊,做事不顧後果,擔心此類網上信息會令青少年道德界綫後退,誤以為未成年懷孕並無不妥。

  「十四歲媽媽」在討論區張貼多張大肚自拍照,隨即惹來大批網民激烈討論,其留言及個人網誌被多個討論區轉載,成為網絡近期熱話,惟昨午有關留言及網誌已被人刪除。

  有網民不值其所為,狠狠批評她不應以未成年懷孕作炫耀,亦質疑她未有能力照顧下一代。

  有網友替該未婚媽媽大起底,查知該少女生於一九九四年六月,今年只十四歲,前在粉嶺    一中學就讀。她前日在網上討論區以「唔知有無人識我,入嚟睇睇我的大肚相啦!」為題,張貼多張自拍照,從背景估計相片是攝於「母親的抉擇」院舍內。照片中少女上身僅穿胸圍,露出圓渾的大肚子。

  該少女留言寫道:「囡囡,你快D大啦!呵呵,我有八個月啦,真係咁大個女都未影過D咁SEXY嘅相囉!」言語間令人感到她以此自豪,未有感到任何羞恥。

  她透露,胎兒已照超聲波得悉為女孩,孩子父親不肯負責任已經分手,並因與未成年少女性交,被法庭判處社會服務令    。

  據悉,該少女家住北區,年前輟學,曾犯事被判入女童院。她在個人網誌中承認,「我有咩未試過,食煙、飲酒、食毒品,日日唔係去落吧就落D,日日對住D九唔搭八嘅人,依家仲做埋十四歲的媽媽,我仲有咩係驚啩!」她稱,為了腹中小生命,已經戒掉壞習慣,希望親自撫養女兒成人,目前等候法庭判決。

  本報曾致電「母親的抉擇」查詢,尖沙嘴    支援中心主任陳慕貞表示,正就事件了解。她認為該少女像時下年輕人將個人資料在網上發放,令自己變成事件的受害人。她又引述該少女表示,不知道個人言論被轉述。

  理工大學    學生輔導網絡主任崔日雄表示,新一代性觀念開放,網絡上又充斥着大量色情資訊,令年輕人價值觀模糊,不懂得分清是非對錯。他說,青少年於網上發言多不負責任,不經仔細思考,對於有未成年媽媽在網上炫耀,竟讚賞其勇敢及表達支持,這樣會令該懷孕少女強化了錯誤的想法。

  崔又稱,該討論須未至於令其他青少年即時有樣學樣,但會令他們的道德界綫後退,誤以為未成年懷孕並無不妥,日後容易受到引誘。

  警方發言人則稱,商業罪案調查科    科技罪案組正跟進了解事件。警方又提醒市民必須合法及負責任地使用互聯網,所有適用於現實世界的刑事法例,亦可用於虛疑世界。

  任何人如與未成年女童性交,有可能觸犯香港法例第二百章《刑事罪行條例》有關非法性交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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