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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隊列十大英雄王喜榜上有名

警隊列十大英雄王喜榜上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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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香港警隊羅列十大英雄 王喜榜上有名

據香港消息指出,最近香港警隊正羅列十件英雄事,將輯錄成書,
用以表揚在過去的日子裡,為保護市民生命及財產,而奮不顧身,
赴湯蹈火的警務人員。當中,竟然有憑藉電視劇「烈火雄心」系列
而廣受讚賞的著名香港演員王喜。



                                      《在警察總部接受採訪》

新浪網記者致電王喜所屬的星城娛樂有限公司,向港區藝人經理陳
思敏小姐求證時,陳小姐也難掩興奮的說:「直到陪同阿喜到香港
警察總部接受訪問時,才知道他曾經這樣英勇過,我深深以他為榮;
並為他的保密功夫而到感驚訝,他就是個低調的『無名英雄』。」

由於王喜近日為拍攝在北京取景的電影「愛•出色」而奔跑於北京
和香港,好不容易才取得聯絡;當記者表明來意時,王喜只是淡淡
的回應:「當時我只是個魯莽的警察。」不過,幸虧有這位「魯莽」
的警察,所以在一九八九年七月二十四日的晚上,九龍彌敦道八十
一號十三樓的一宗企圖殺警案裡,一名警長、一名剛由警校畢業的
女警和一名還未畢業,正值實習的男學警才得獲救,免葬身於熊熊
烈火之中。



                               《當日受傷女警和男警仍在警隊服務》

在長途電話裡,王喜憶述當日的經過:「當晚兇徒早在十三樓設置
陷阱,在升降機門外的兩側堆放了易燃物品,並堵塞了通向走廊兩
端的出口,當他燃點了物料後,就用路邊的公眾電話虛報上址有人
正在爆竊其中一家公司。後來受傷的那位警長接報後,就帶同兩名
後來一同受傷的男警和女警,及另外兩名比較資深的警員,趕到上
址進行調查;警長在升降機裡指揮兩名資深的警員在到達十一樓後,
改用徒步方式向十三樓進發,他則帶領兩名資力淺的同事由十四樓
往十三樓進行夾擊。」聽起來,是個不錯的佈署,阿喜續道:「當
時我跟另一位同事在尖沙嘴碼頭巡邏中,接獲消息後也跑到上址協
助攔截爆竊的匪徒,可是,當我跑到現場時,大廈的管理員喊著:
『樓上著火!』我就從樓梯跑上樓調查;當到達十三樓時,遇見一
位沒有配戴煙帽裝備的消防員在防煙門外說:『裡面有人!』;就
這樣,我就衝入走廊,摸黑搜救他說的那個人。」



                               《當日發現警長昏迷的地方》

真正的火場跟「烈火雄心」裡的火災場面有什麼差異啊?王喜說:
「只能靠皮膚去判斷那裡是危險,那裡不危險,根本就看不見任何
事物。」「沒多久,我在地上摸到一個人,於是我使勁想拉他出去,
可是,由於他的表皮已經被嚴重灼傷,我一拉,就將他兩手的皮如
除手套般拉走。因為太黑,我還誤以為只是滑手而已,於是,我改
抓起他的衣服拉他走。」雖然阿喜描述得平淡,可是已經夠記者膽
戰心驚了;王喜繼續帶記者回到當晚的火海裡說:「當我將警長拉
出防煙門外時,我還未能將他認出來,因為他的臉和衣服已經面目
全非,然後,就跟兩位消防員和另一同事,合力將警長送往地下大
堂去,直到抬他上救護車時,我才回過神來,心想:『警察不會獨
自行動的......』於是,我就掉頭再跑上十三樓搜救其他同事。」



                                    《企圖殺警案現場》

在「烈火雄心」系列裡,我們不難發現王喜的身手和體力了得,原
來是久經訓練的底子夠厚。



                                   《當日獲救的楊姓警長》

「當我再次回到十三樓時,就聽見在火場裡的消防員大喊:『還有
兩個警察!』於是,我再爬進火場去。」,「最後,我摸到另一個
人,這次我不敢再拉他的手,直接拉衣服。」這位「魯莽」的警察
也真的夠臨危不亂,「將這位傷者拉出來之後,才發現是剛剛由警
校畢業的女警,她個小,我自負,所以,我獨自扛她到地下大堂去
。」「那位男學警就由消防員救走。」

「不過,經過兩次來回地下到十三樓,及進出火場兩次,體力真的
透支了,呼吸也變得很困難,到了大堂後,幾近虛脫,於是,女警
就由其他消員送上救護車。」(那麼你自己有受傷嗎?)「當我走
出路邊喘氣時,就被視作傷者並送院檢查。當晚,警隊福利部的長
官來到醫院裡探望我,並送上慰問卡,不過,可能在匯報上出錯,
他們寫錯我的編號和姓名,也因此,隔天的報紙上,並沒有我的正
確資料,所以,我父母至今也不知道這件事。」電話裡傳來一陣笑
聲。



記者還記得在過去的訪問裡,王喜從來不公開進入娛樂圈之前的事
情,為什麼這次又會破例呢?「當年是為了保護自己和家人的安全
,才不敢公開承認,怕惹起曾經因被我拘捕入獄的人生起尋仇的念
頭,禍及家人。不過,事隔二十一年,我已深明因果的道理,若果
今後遇上報仇的話,我也甘心面對。何況,這次是警隊主動提出要
求協助他們輯錄這本書,加上又可以跟當年共赴火海的幾位同事聚
舊,所以,我找不到不配合的理由。」

當記者繼續追問王喜有沒有其他英雄故事可以跟大家分享時,王喜
斷然拒絕:「由於在我離職時曾簽署過一些文件,往後,我是不能
向外公開任何曾經處理過的警務事宜。所以,除非有警隊的授權,
否則,一律無可奉告。」

最後,問王喜,這次公開這個故事的意義在那裡時,他沉默了一陣
子,然後說:「現在的普世習慣是用事後結果的好壞,來斷定之前
的那個決定是對,還是錯;我想,這是個過於功利的習慣。」「我
希望大家能夠重新培養一套舊習慣,就是先不要計算結果是否能令
別人滿意,而先要判斷這個決定到底是為了自己,還是為了別人的
利益而做?當決定要做的話,就不防『魯莽』一點,因為,時間寶
貴。」



最後,記者調侃的跟王喜說,以後要改叫他「英雄」;王喜就一貫
平淡的說:「當我成為『王喜』之後,沒有做過任何英雄事,所以
我不配,以後還是叫阿喜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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