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只睇一份都會被人昆
真與假要自行判斷
【新報記者陳永發報道】旺角警署內發生駭人聽聞的強姦案。一名色膽包天的刑事偵緝隊探員,涉嫌在本周一深夜誘騙一名少女返警署施暴。該探員昨日獲知東窗事發不知所措而失更,及後終自行返警署協助調查,終被落案控以一項強姦罪,今天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
涉嫌在警署內強姦少女的男子姓梁(29歲),為旺角警署刑事偵緝隊探員,任職警隊近10年,已離婚。據悉,一名任職娛樂場所、樣貌娟好的19歲少女,早前因一宗盜竊案到旺角警署報案,而梁剛巧當值而認識女事主。由於兩人頗投契,故自此私底下多次約會。及至本周一(24日)晚上,兩人再相約到旺角警署附近一間酒吧飲酒消遣。在酒酣耳熱之餘,於深夜有人建議同返旺角警署休息,帶有醉意的女事主隨梁同往警署後,被帶到4樓的證人室,滿身酒氣的男女事主並在室內發生性行為。
涉案探員返警署助查
據悉,兩人完事後,女事主離去返回寓所,但因徹夜沒有回家,被男友追問其去向,終和盤托出,稱遭一名探員施暴,與男友商量後決定到新界區一間警署報案。警方接報後高度重視,西九龍重案組探員奉命接辦此案,為免打草驚蛇,沒有接觸涉案探員,先掩至旺角警署證人室的案發現場蒐證。
不過,涉案探員終警覺東窗事發,在驚惶失措下將佩槍留在警署後不知所終。由於他本應在警署當值,故上級以因他失更而在警察電台通令找尋其下落。梁可能自知總要面對事件,於昨午已自行返回警署協助調查。稍後,他被落案控以一項強姦罪,今天將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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