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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coke 於 10-1-2011 16:18 發表
我同意方方...
無理由一五一十咁擺曬上黎, 仲可以contact me for it
但係點解要post相呢? 況且, 呢D咁既小新聞, 一日都幾十單, 佢咁都穩得返出黎?
記住人地係身在加拿大, 就算我係香港, 我都未必會 ...
如果你同你個方方係識得Z君嘅, 不如你地通知佢, 叫佢上來浧清下好過啦, 好過係度發表咁多你地嘅個人認為, 個人覺得咁, 我地係度都係想幫樓主, 其實同時都係幫緊Z君, 如果樓主係屈Z君嘅, 只要Z君來三口六面講清楚, 咪清楚晒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