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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真] 瘋漢六刀劈頭殺三歲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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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deathmaster 於 30-5-2009 07:08 發表
不該政府懶發支源處理問題, 放 Q 曬啲重症精神病人出街. 有精神病就唔駛坐監同負責, 真係超級戇居政策.

  支持重症精神病人應終生關押, 及香港重設死刑.

【明報專訊】發生狂漢殺人事件的通州街臨時 ...
重症精神病人終生關押?c兄你認為重症仲出到來嗎?你知唔知青山裡面有D怪獸ward班 RN同Staff 要上自衛術?請問c兄又有冇見過帶暴力傾向的重症精神病人?仲有香港重設死刑?重設死刑又如何!一個可以由医生証明其精神狀態是不能自控犯案就根本唔算犯罪,即就算香港重有死刑,佢都唔會判死刑!但外於對其他人的安全成威脅所以會由兩名医生及一名法官决定將佢收押小欖精神病院(沒有刑期,医生及法官由其精神狀態决定是否放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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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一等兵 於 30-5-2009 10:35 發表
所以咪一向話"白咭"係最無敵嫁囉
係嫁你想唔想攞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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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証明文件(正名唔記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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