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帖由 rrrrrrrickylau 於 8-4-2010 12:13 發表
基本上, 呢個 post 已經變左質. 樓主和他的朋友, 隊友都係唔好再作回應 la.
個人認為, 可能樓主/他的朋友心急想尋槍, 以致用詞, format 都並不完善把了.
再作回應, 澄清, 本身並無必要. 其實整件事件, 只 ...
100%同感,連看多日都希望失主最後有個happy ending,但到呢刻真係不宜再作回應啦,相距咁多日,可以幫手嘅街坊相信都已經出咗手,幫唔到手嘅又何必益D行家繼績無情式的抽水,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