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新話題
打印

about shipping things from US to HK

[I am not a lawyer. For professional purpose, please consult your solicitor/legal adviser before taking actions]

Chapter:  60  
Section:    6A

A person who imports or exports an article specified in Schedule 1 to the Regulations except under and in accordance with an import or export licence issued by the Director commits an offence and is liable-

(a) on summary conviction to a fine of $500000 and to imprisonment for 2 years; and
(b) on conviction on indictment to an unlimited fine and to imprisonment for 7 years.



So, if the items that you are going to purchase fall into the prohibited category, it is advisable that you do not import them!

TOP

兩用物品清單

核子技術註釋(NTN)
(須與類別0的E部一併閱讀)

與受類別0所管制的任何物品直接有關的“技術”按照類別0的條文而受管制。 (1999年第183號法律公告)

“發展”、“生產”或“使用”受管制物品的“技術”即使應用於不受管制的物品上,仍會受管制。

物品如已獲出口批准,即同時獲授權向同一終端用戶出口安裝、操作、維修和修理該等物品所需的最低“技術”。

“技術”轉移的管制不適用於“在公共領域內”或“基本科學研究”的資料。

一般技術註釋(GTN)
(須與類別1至9的E部一併閱讀)

出口“發展”、“生產”或“使用”受類別1至9管制的物品“所需”的“技術”按照類別1至9的條文而受管制。

“發展”、“生產”或“使用”受管制物品“所需”的“技術”即使應用於不受管制的物品上,仍會受管制。

管制不適用於為安裝、操作、維修(檢查)和修理不受管制的物品或已獲授權出口的物品所需的最低“技術”。

注意:
上述註釋並不豁免受項目1E002(e)、1E002(f)、8E002(a)及8E002(b)管制的“技術”。

對“技術”轉移的管制不適用於“在公共領域內”或“基本科學研究”的資料,亦不適用於專利權申請所需的最低資料。

TOP

一般軟件註釋(GSN)
本清單不管制符合以下說明的“軟件”:
(1) 藉以下方式而普遍地向公眾人士提供:
(a) 在沒有限制下在零售點以下述方式從存貨中銷售:
(1) 門市交易;
(2) 郵購交易; (2004年第65號法律公告)
(3) 電子交易;或 (2004年第65號法律公告)
(4) 電話訂購交易;及 (2004年第65號法律公告)
(b) 該軟件的設計可供用戶在並無供應商進一步充分支援下自行安裝;或 (2008年第254號法律公告)
注意:
第(1)記項並不豁免受類別5第2部所管制的“軟件”。
(2) “在公共領域內”。 (1999年第183號法律公告)


類別0─核子物料、設施及裝備

0A 系統、裝備及部件

0A001 以下“核反應堆”以及為其特別設計或預備的裝備及部件:
(a) 能操作以保持控制、自給連鎖反應分裂的“核反應堆”;
(b) 特別設計或預備以盛載“核反應堆”的反應芯的金屬盛器或其由工場裝配的主要組件,包括反應堆壓力盛器的反應堆盛器頂蓋;
(c) 為加入或取出“核反應堆”的燃料而特別設計或預備的操控裝備;
(d) 為控制“核反應堆”的分裂過程而特別設計或預備的控制棒、其支持或懸掛的結構、棒驅動裝置及棒導入管;
(e) 為在操作壓力超過5.1兆帕斯卡的情況下盛載“核反應堆”內的燃料元素及初級冷卻劑而特別設計或預備的壓力管;
(f) 為供“核反應堆”使用而特別設計或預備,鉿和鋯的比重量少於1:500的管狀或管組合狀的鋯金屬及合金;
(g) 為使“核反應堆”的初級冷卻劑循環而特別設計或預備的冷卻泵;
(h) 為供“核反應堆”使用而特別設計或預備的‘核反應堆內部零件’,包括核芯支持柱、燃料管道、防熱護罩、隔聲板、核芯盛載網及散熱網; (2008年第254號法律公告)
註釋:
在項目0A001(h)中,‘核反應堆內部零件’指反應堆盛器內任何具一項或多於一項功能(例如支持核芯、維持燃料校準、指示初級冷卻劑的流向、為反應堆盛器提供輻射護罩及導引核芯內的儀器)的主要結構。
(i) 為供“核反應堆”的初級冷卻劑電路使用而特別設計或預備的熱力轉換器(蒸氣發電機);
(j) 為確定“核反應堆”的核芯內的中子通量程度而特別設計或預備的中子偵測及測量儀器;

TOP

0B 測試、檢驗及生產裝備

0B001 以下分離“天然鈾”、“貧化鈾”及“特別可裂變物料”的同位素的工業裝置,以及為其而特別設計或預備的裝備及部件:
(a) 以下為分離“天然鈾”、“貧化鈾”及“特別可裂變物料”的同位素而特別設計的工業裝置:
(1) 氣體離心分離工業裝置;
(2) 氣體滲透分離工業裝置;
(3) 空氣動力分離工業裝置;
(4) 化學轉換分離工業裝置;
(5) 離子轉換分離工業裝置;
(6) 原子蒸氣“雷射器”同位素分離(AVLIS)工業裝置;
(7) 分子“雷射器”同位素分離(MLIS)工業裝置;
(8) 等離子體分離工業裝置;
(9) 電磁分離工業裝置;
(b) 以下為氣體離心分離處理而特別設計或預備的氣體離心機和組件及部件:
(1) 氣體離心機;
(2) 完全轉動組件;
(3) 壁厚為12毫米或以下,直徑介乎75毫米至400毫米,以‘高強度比密度比率的物料’製造的轉動管量筒;
(4) 壁厚為3毫米或以下,直徑介乎75毫米至400毫米,為提供轉動管內部支柱或連結物件於一起而設計,以‘高強度比密度比率的物料’製造的環圈或風箱;
(5) 直徑介乎75毫米至400毫米,鑲嵌於轉動管內,以‘高強度比密度比率的物料’製造的隔聲板;
(6) 直徑介乎75毫米至400毫米而且適合轉動管底部,以‘高強度比密度比率的物料’製造的頂蓋或底蓋;
(7) 磁力懸浮軸承,具有懸掛於以“可抵抗UF6腐蝕的物料”製造或保護的減幅媒介盒子內的環狀磁鐵,及具有極部分或第二磁鐵且能配合轉旋器頂蓋的聯結磁力; (2008年第254號法律公告)
(8) 特別預備的軸承,包含鑲嵌於減幅器內的支樞杯狀組件;
(9) 包含內部機械槽或擠壓螺旋槽及內部機械洞的分子泵;
(10) 為多相交流滯阻(或磁阻)摩打,真空環境,頻率為600至2000赫,功率為50至1000伏─安的環境下同步操作的環形摩打定子;
(11) 盛載氣體離心機轉動管組件的離心機盒子卅接受容器,由“可抵抗UF6腐蝕的物料”製造或保護,包含一個壁厚達30毫米,具精密機械加工端的剛性量筒;
(12) 由“可抵抗UF6腐蝕的物料”製造或保護的杓斗,包含內直徑達12毫米,藉皮托管作用從離心轉動管中抽取UF6氣體的管子;
(13) 特別為氣體離心添加裝置提供摩打定子而設計或預備並具有以下所有特性的頻率轉變器(換流器或逆流器),以及為其而特別設計的部件:
(a) 多相輸出達600赫至2000赫;
(b) 頻率控制高於0.1%;
(c) 諧波失真低於2%;及
(d) 效率超過80%;
(14) 直徑介乎10毫米至160毫米,由“可抵抗UF6腐蝕的物料”製造或保護的伸縮囊閥; (2008年第254號法律公告)

TOP

DELETED BY WEBMASTER
本帖最近評分記錄
  • 亞延 威望 -10 本意雖好,但都請善用香港政府網頁以及CGF既 18-9-2009 02:05
  • 亞延 金錢 -10 本意雖好,但都請善用香港政府網頁以及CGF既 18-9-2009 02:05

TOP

發新話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