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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個好得意既idea...

引用:
原帖由 coke 於 15-1-2010 01:59 發表
各位師兄, 其實著住晒套gear, OTV,FLC都上埋, 帶埋個盔, 係袋住支槍, 就咁搭車去game場會唔會比人拉?

如果(如果) 我整套機動部隊裝(inspired by the movie), 著淺藍shirt,深藍褲,皮帶,袋住支水,電筒, 空手扣袋,  ...
你屋企樓下啲守衛有無俾人拉晒?
不過如果我無記錯無足夠証明你既衣著用途而你既行為或衣觀令市民有誤會或恐慌,
只要執法人員判斷你有潛在影響他人,佢地一樣可以引用簡易執法黎帶你返去坐架
都係一句...方便唔會係一個藉口...要到咁方便不如槍袋都唔好用啦?

[ 本帖最後由 亞延 於 15-1-2010 02:35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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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同你引經據典添喇
根據香港法例232章警隊條例第65條,任何人如非警隊的成員,而未經處長准許而穿著警隊的制服或穿著任何具有該制服的外觀或附有該制服特殊標誌的服裝,即屬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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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coke 於 15-1-2010 02:37 發表
我係吹水區開po... 都係想吹下姐... 悶牙大佬... 一條友....

咁多位師兄去打game,見到最多咩野軍? 唔計PMC同便裝, 租裝...

我都唔係成日打...所以唔係見過好多
我響荃灣做野WARGAME友見唔少不過題外話動漫果期有人想扮劍客...但最後著到我地以為佢送完殯未換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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