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師兄,小第有一件事想問問大家的意見,
你們認為自由行旅客在香港拋煙蒂應否票控?
小第的姑丈,早前來港自由行,在街拋煙頭,
被食環署工作人員捉到,被要求出示證明文件(到目前我都認為正常)
當這位食環署的職員知道對方是遊客,
照樣要求出示旅遊證件,同要證記對方的住址(當時我的爸爸在旁)
最後被迫登記了我的爸爸住址,到目前為有寄信來追罰款,
那麼是否要我們代繳交罰款呢?(到目前為止我都仲未明白個食環署職員做法是否正確)
無錯香港法例寫明不准隨處拋垃圾,但有時d國內人邊會咁記得呀,左耳入,右耳出喇,
旅遊人仕應否票控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