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帖由 zea1984 於 17-11-2010 15:04 發表
quote]你做乘客抄左會有咩感覺?唔通我扺抄既?!
P電單車牌由於安全同經驗不足要滿一年先可載人、適合路段行70以上、使用右線作超車動作
P係可以上高速
125CC以下先唔可以上高速
事主已過身係冇責任可言但亦身受其害,你咁話人早死早著同D膠人O係”你要”唱人死左要開香檳O個人有咩分別
本身我都費鬼事re你架喇,你要針住我黎講,好的
首先,P牌可以上高速,你啱
但係P牌係咪可以載人呀先先?
佢老婆都有學車,仲甩埋P既tim,咁你估佢老婆知唔知咁樣係犯法呀?
佢老公手車辣過指天椒,佢為人係點,做佢老婆既點都知D掛?
死左就無責任可言?你講緊咩野呀先生?
我無上"你想",唔識果D人,你問我有咩分別,我真係答唔到你喎,只係個情況睇黎,響呢件事上面大家既觀點係一樣既。
咁樣早死早著仲唔夠好,唔通車死多一兩個人先叫做好呀?
好多時人為既車禍,都有無辜既人陪葬,
你有無諗過如果大吉利是佢地咁啱害死既正正係你重要既人,你又會點諗?
「算啦,佢地都死左咯,無責任架喇。算我既邊個邊個唔好彩啦。」咁呀?
我唔係D有人死左就覺得已成過去,死親既都係孝子賢孫,就算唔歌功頌德都要講幾句好說話既人,
我一向都係就係,唔係就唔係既,睇既係事實既本質,唔會去掩蓋D咩野!
反思返成件事,我都係覺得,死得好,幸好無害及無辜!
開香檳就唔好喇,始終係貴野,唔應該為左死兩個人而開,普通汽酒可以考慮,係咁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