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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發表於 22-1-2010 14:31 顯示全部帖子
引用:原帖由 deathmaster 於 22-1-2010 12:21 發表
"法官陳廣池慨言,神鬼術說在社會上永遠有探討,但法庭要保護無知少女、弱勢社群被騙,故以欺騙手段促使他人性交必須重判。"
咁事主都19歲啦, 自願比人搞八鑊夠竟係無知定弱智?
再者撇女同離婚如同詐騙, 咁咪要 ... 81個月益佢啦
[ 本帖最後由 一等兵 於 22-1-2010 14:34 編輯 ]
[永遠不忘 R.I.P 13-1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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