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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翔跑唔到了

現在的運動世界已融入商業性質,

當出名後做代言人等 ...  廣告合約附加條件好可能講明你唔可以話唔玩就唔玩, 唔玩就要賠錢.

( 可能合約要求你一定要盡力參加2012奧運, 及有專人監督你平時訓練情況, 防你渣流灘 )

為左錢食得鹹魚抵得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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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tf141 於 10-8-2012 02:21 發表


ching似乎講到d商家為咗錢就明知佢唔掂都硬推佢去死咁喎....
佢究竟係咪真係咁唔掂呢?
http://www.youtube.com/watch?v=dbjU1BFDuiM&feature=related
商家係為左保持佢有持久的宣傳價值 (咁當然係包出賽, 唔包贏喇)

為國家增光, 為自己名利雙收, 佢的付出是沒有白費的

真假受傷已經不重要了

[ 本帖最後由 keane 於 10-8-2012 02:37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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