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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爛手掌!毓民辯論最低工資!

引用:
原帖由 sam524 於 16-7-2010 22:11 發表
其實$33/h真係唔可行...
有經濟學家計過...
最底月薪應該係$4500 (即大約$24/h)
係喱個情況下失業唔係一個問題...
但如果月薪去到大約$5500就會有保守估計10萬人失業...
個10萬人邊個養?...

p.s.有人留個咁o ...
冇ge,3個人做2個人野姐

個人覺得25-28係一個平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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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sam524 於 16-7-2010 22:17 發表

3個人做2個人野係冇問題...
但係失業人士又如何...
不過我覺得26,27都ok...
冇ga,果個咪失業lo
好正常,供求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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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sunny2014 於 16-7-2010 22:21 發表

失業咪問政府囉綜緩囉
到時凸左果舊咪又要加你稅補返
$33叫口號好聽ma
低技術都要可以一個人養起成家?痴線
拿外國做例子人地交幾多稅你交幾多稅?

[ 本帖最後由 m82a1m40a1 於 16-7-2010 22:27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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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noel 於 17-7-2010 01:25 發表
如果真係立法最低$33/hour....咁而家已經搵緊唔只$33/hour 到時咪變左比人扣左人工?
可以搵得$33 or more
姐係佢值$33 or more
個最低點變都好,佢都唔可能減
e家問題係唔值$33要有$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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