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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真] 耳聽三分假, 眼看未為真

公僕們, 你地可以在這地方吐不快, 點解小市民唔可以呢? 小市民槍頭對住既係政策同部份個別的不近人情既執法者而唔係大部份執法者. 感覺上呢度有 d 公僕太過盡責連呢 d 死貓都攬埋上身嗟.

法律係死既, 人係生既, 人同畜牲最大既分別就係識得思考判斷是非黑白, 而呢個判斷係來自人既思考, 必要有人情因素. 如果每次都硬性跟足所有程序, 指引去做, 唔駛法庭同判官啦? 執法者根據條文而執法一定唔會有錯. 幾年前史太龍有套叫特警判官, 記得個故事背景嘛?

你地 d 阿哥梗係話如果我地 d 小市民覺得有咩問題咪提出証據去有關渠道投訴囉! 係wor! 我地有邊個唔Q知可以投訴或者循法律程序去解決. 但就係你地呢種態度, 令小市民更加痛恨公務員, 令佢地覺得官字兩個口. 我地好多小市民唔同你地 d 阿哥個個月糧期咁準, 你地有無諗過我地 d 小市民每一日都充滿住競爭, 而大部份投訴渠道五天工作朝九晚六, 為左開少一日工去搞你張告票 d 野已經要出少一日糧甚至無Q左份工, 再講, 每次到政府部門辦一個簡單既手續排隊要排幾耐?  大家心知肚明.

咁最後小市民可以點呀? 為左補住個飯碗咪硬食囉! 就係因為有 d 執法人員認為要跟足晒所有程序去做嘛,

今次見到呢個 Post, 幾位公僕全力為佢地班同事所作所為辯護, 甚至覺得市民同佢地對立, 但似乎要主動對立既係你地呢類型公僕, 就係市民反映公營機構做事千偏一律毫無彈性, 偏偏就係你地走出來說一句

"我地做野跟足法律有咩問題, 你地 d 草民咎由自取, 無人叫你做無牌小販架, 無人叫你亂咁泊車架, 唔服氣既咪投訴我或者打官私囉!"

而我地 d 小市民硬食左張告票, 咪只可以上網同人吹水果陣講句:

"你估我唔Q想返寫字樓工? 我岩岩俾人炒左, 年尾流流等錢駛仲要俾錢屋企 d 老人家過年, 返到既話我唔Q駛係度賣蕃薯啦!"

"果日我喳喳下車肚痛, 點知四圍 d 錶位俾d 等人既車霸晒, 停車場又老遠, 叫果度無黃線四圍又無咩車, 又無話唔停得車咪泊住係果度去廁所先囉, 點知出黎就俾人抄左, 捉賊又唔見咁快!"

你地跟程序無錯, 因為你地唔需要理我地背後既故事, 我地個故事係可以向法官提出等佢同情我地, 但可憐既係我地無呢個條件, 唯有硬食左就算. 你地唔係連呢個自由都唔俾我地 d CGF 會員嘛? 官威唔駛擺到上黎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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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之前幾個 topic 大部份人都針對住"選擇性執法"呢個問題, 而呢個問題亦係我地 d 小市民最憤怒既.

我反而好有興趣知道, 公僕網友們, 你地又有無真係試過或者見過你地 d 同事選擇性執法呢?

而"人手唔夠"係唔係呢 d 選擇性執法既理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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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原帖由 seals 於 27-1-2009 06:04 發表
大家都係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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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seals 於 27-1-2009 06:09 發表


條街有十架車 , 6 架有人並肯走!
你會告十架定告走唔到個 4架呢?
咁走唔到果 d 係咪即係唔好彩呢? 阿 sir 你地曬左燈, 果四部都唔走, 擺明係唔俾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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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原帖由 seals 於 27-1-2009 06:17 發表


咁你抄緊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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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seals 於 27-1-2009 08:59 發表


師兄!唔係set你Q呀!

你呢個咪係你貼子30#內的內容

「"果日我喳喳下車肚痛, 點知四圍 d 錶位俾d 等人既車霸晒, 停車場又老遠, 叫果度無黃線四圍又無咩車, 又無話唔停得車咪泊住係果度去廁所先囉, 點知出黎 ...
係咪真係 set Q 呀!?

我問返你, 你有日放假做返個小市民, 一條友喳喳下車肚痛, 點知四圍 d 錶位俾d 等人既車霸晒, 停車場又老遠, 公廁果頭無黃線四圍又無咩車? 你又會點呀? 係架車度賴定係博一博三百二擺個堆呀?


師兄你有錢就可能唔介意, 無錢既三百二去開個大一定對住落簿個阿SIR媽媽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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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alexl 於 28-1-2009 22:45 發表
人既世界係好多衰野...無理、自私、妒忌、貪得無厭...數都數唔盡.
比人鬧, 預左啦....公司有個智慧老餅同我講過, 你份人工有七成係因為比人鬧(包括上司、客、公司其他有勢力人士), 比人鬧可以用南瓜方法控制自己情緒 ...
呢個係性本惡既 assumption. 有 d 人個 assumption 係性本善, 做壞事背後無論係咩都好, 必然有其因由. 犯法做無牌小販賣蕃薯, 懷性本善理論既會覺得佢地天寒地凍兩母女年卅晚仲要走出黎賣蕃薯一定係因為佢地年關難過, 家境出現問題, 應該要俾次機會佢地. 懷性本惡理論既自然就係覺得佢地擺到明係貪錢想發個新年財, 搏年卅晚無人拉無法無天, 唔罰佢綻佢大條道理有下一次. 背後有咩故事就應該同法官講.

兩位阿Sir得罪了, 睇左咁多版你地舉 d case, 無論係你地親身經歷, 或者係你地既同撩既經歷, 感覺上你地都係持人性本惡既態度(當然你地心未必咁想), 我自己都有唔少在執法機關工作既朋友, 佢地既態度都同你地好唔同, 或者可能係你地遇得刁民太多. 希望你地明白香港市民絕大部份都係草民黎咋, 果 d 刁民的確真係唔可以放過! 不過下次遇著 d 草民, 俾次機會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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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seals 於 29-1-2009 12:33 發表
無話刁民或草民!
我都係屋村仔,讀書時侯巳經又煙又酒又馬仔!
我老豆老母仲鬼咁檐心我學壞!
我老豆開橫門雜物鋪,70年代重有俾黑錢d軍裝!
所以我細細個都好爭警察,亦都無想過當差!
當差係為咗錢!唔 ...
犀利~

BTW, 唔係wor, 你講果 d case, 大部份都真係刁民, 脾氣唔好俾著我都真係兜腳伸左落去.

[ 本帖最後由 RoyalMarine 於 29-1-2009 12:50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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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開衝燈, 草民又有個case啞口無言. 話說小弟喳車以來黃燈都唔衝多支. 有晚在西九龍某街道, 料不到相距不足一百米內有兩支交通燈, 該路段是三線行車, 我的左前方右前方同正前方都是三部十六座小巴,   當我由停低到開車跟佢地過左第一個燈位之後, 佢地"品"字型包圍住我, 第二支放在左右兩面既交通燈同前面地面既停車線完全受阻, 而由於少到果頭唔熟路我既車速亦少於三十公里, 多於兩秒安全車距, 但當我發現有第二支交通燈時, 左右兩支燈都在我的車後, 原來三部小巴都是衝黃燈尾, 而我就已經是紅燈, 望一望倒後鏡, 閃左.

唉, 我覺得我無犯錯, 但面對住一張衝燈既証據, 草民又可以點做? 為左費事麻煩, 硬食扣分兼罰錢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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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gd1893 於 29-1-2009 17:22 發表
介唔介意講講個確實位置黎聽聽再作討論?
因為單睇文字好難比到判斷.

大角嘴道右轉出櫻桃街往尖沙嘴的所謂迴旋處.(我都以為真係迴旋處, 真係無諗過都唔夠五十米已經有第二支交通燈, 亦真係見唔到).

[ 本帖最後由 RoyalMarine 於 29-1-2009 17:27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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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gd1893 於 29-1-2009 17:29 發表
你當時車頭方向向邊?

第一支燈時車頭向住海泓道, 第二支向住連翔道的出口,

果度仲要係轉彎, 快線一架大車, 慢線一架埋站既巴士已經望唔到支燈. 我覺得我再去多次果個位都好大機會犯同樣既錯. 只不過大車的話好少會衝燈尾我就一定見機收得切跟佢地停, 遇著十六座佢地衝燈尾我就中晒招, 我相信果張相會影到佢地已經出緊連旺道l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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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seals 於 29-1-2009 21:22 發表
你留意唔到路面情況!



呢D叫不小心駕駛!
  就係呢 d 官咪俾人鬧 9 官囉!!! 點解一定係司機有問題? 點解唔可以係路面設計有問題? 係咪政府做既野就無問題?? 又係果句呀嘛, 我可以投訴嘛!

我已經講到明我唔熟路架車已經行得好慢, 大佬兩支燈前後咁近, 頭頂又無燈, 前中後有大車已經遮晒睇唔到. 果度 d 車咁密, 我係咪要每次第一支燈唔Q行又唔Q理後面 d 車停係度再望清楚前面一百米內有無第二支燈先? 定係要心靈感應下邊q度有 d 睇唔到既燈呀? 係的話你留你個contact俾我, 我就載埋你去果度試下停低係度等你 d 伙記黎你同佢講. 如果唔係阿sir你不如建議下我當時應該點做.

真係火都黎, 錢你罰 Q 左分你扣 x 埋, 仲話係我唔小心而導致. 果度一定係衝燈黑點, 所以有相機, 但我覺得一定有其他case同我差唔多. 我認同果支燈提醒左我下次去果度要留意有第二支交通燈而避免意外, 但我相信如果係其他地段再有近似既情況同路面設計我一樣會衰多次, 而呢 d 不負責任既說話真係會逼 d 刁民出黎同你刁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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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喇得喇, 做官既唔會有錯, 我地既政府更加唔會有錯, 你覺得有錯既, 去法庭度慢慢告上黎啦丫嘛. 我地 d 草民知架喇.

呢d 官僚既態度問題, 有 d 白痴政策一意孤行就以為係強政勵治.

時代進步架喇, 唔係以前咁得公務員先讀過書, 唔該收起你地 d 官僚態度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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