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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真] 佢可唔可以收我野

我有個舊同學f.3試過
仲比佢記埋一缺添
你有無比人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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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gd1893 於 26-10-2008 02:43 發表
要拗可以有一萬個理由去拗, 夾硬搵野黎嘈係無意思既.
你甚至可以話放學著住校服去 行街,睇戲,食飯,拍拖,甚至爆房(假設你over 16啦) 都無問題.

係校外聽歌當然無問題啦, 唱歌都仲得添
問題係樓主著住校服嘛, 學生 ...
你應該係老師黎啦係唔係

老實講
我唔知道聽歌點解會有損校譽
所以好想聽下阿sir你既解釋
聽歌=飛仔?
還是聽歌在邊個國家犯法?
抑或聽歌係分裂國家、洩漏國家機密、通番賣國同意圖發動政變既叛國行為?

反而
強行在校外「沒收」學生個人物品
附合「以不誠實手段永久剝奪他人財產」當中既「不誠實手段」
不誠實手段包括欺詐、濫權、恫嚇、未獲授權取用、不付款離去
而「永久剝奪」呢部份
即使事後犯人將贓物歸還事主
法律上仍然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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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如果係iPod touch
佢可能又會話學生唔應該帶著咁大舊錢響身
跟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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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純粹無聊估下

2.咁講放學後出旺角補習洗唔洗換校服?
怕唔怕街外人當你行街?

3.我試過比老師收左部手機
個老師一直無比番我
我而家響第二間中學讀緊高中啦
部電話呢?無人知
淨係知佢搵到第二條水路
已經無教啦

4.我無叫師兄咁做
亦唔會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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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老師」呢個特權楷級講

有牙齒印大晒
佢要點罰都無人話佢錯
除非佢囉刀斬你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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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無話係道理
但現實係唔少多老師都會咁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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