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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巧文襲警罪名不成立

一向法律程序都係咬文嚼字,從小處著手黎搵野「撩」架啦...

「benefit of doubt」真係又愛又恨...
佢係保障司法制度對平民百姓公平既其中一個重要基石,
但往往都係壞人得以逃出生天既絕佳缺口。
引用:
原帖由 061084 於 3-9-2010 18:20 發表
只要比律師捉到有小小證供問題就可冇罪.................犯法的人不斷走法律的灰色地帶
大家已後都唔再理法律,只要有律師幫你捉對方字眼,有罪都變冇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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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查下法例,你講得岩,撞下碰下真係襲擊黎架。
用手指掂下都係添。

幾時拉人對單case既可信性有影響嗎? 恕難認同。


[quote]原帖由 alexl 於 3-9-2010 20:09 發表
單案都係上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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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老實講,現實社會入面,選擇性執法係必然既事。
呢個唔係針對與否既問題,而係現實問題。

我認同你既理念,應該所有違法人士一齊落鑊送上路。
可惜,呢個諗法同期望係不切實際既,只能係書本或者學校討論中出現。

唔想拗咩政唔政治、黑唔黑暗等陰謀論問題,
亦請你參考一下世界各地 (特別係所謂民主自由社會中)執法單位係處理群眾事件 (騷動 / 暴亂)既手法,
有邊到唔係驅散普通參加者、再拘捕 帶頭/出風頭 果個 / 果班?

要講既係,呢個係現實社會,
我地面對既係現實生活,可以做同做得到既就係咁多,that's it.

希望你明白理想同現實係有距離既。




[quote]原帖由 alexl 於 4-9-2010 13:22 發表

咁米選擇性告人囉....返去請示上頭有冇野要做, 做野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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