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老實講,現實社會入面,選擇性執法係必然既事。
呢個唔係針對與否既問題,而係現實問題。
我認同你既理念,應該所有違法人士一齊落鑊送上路。
可惜,呢個諗法同期望係不切實際既,只能係書本或者學校討論中出現。
唔想拗咩政唔政治、黑唔黑暗等陰謀論問題,
亦請你參考一下世界各地 (特別係所謂民主自由社會中)執法單位係處理群眾事件 (騷動 / 暴亂)既手法,
有邊到唔係驅散普通參加者、再拘捕 帶頭/出風頭 果個 / 果班?
要講既係,呢個係現實社會,
我地面對既係現實生活,可以做同做得到既就係咁多,that's it.
希望你明白理想同現實係有距離既。
[quote]原帖由
alexl 於 4-9-2010 13:22 發表
咁米選擇性告人囉....返去請示上頭有冇野要做, 做野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