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呢... 法律同埋警察程序之中,真係...
無備案呢回事架...
而所謂既「備案」先,亦都可以話係無作用既。
條友都唔係到,你又無佢既資料,你叫警察黎 / 去差館報案,又有咩用?
總而言之,應報警時即報警啦,
當係買個安心。
老實講,就算果位哥哥仔乜都無做,亦都無打算/無能力做,
單係無無聊跟住你妹,令到佢驚同擔心自身安全,都已經犯左法。
既然有人犯左法,就交比警方處理啦。
就算今次報警之後,對果位仁兄無作用到好,
有時候case真係要「浸下」既,
假設佢繼續跟蹤你妹,一次報警止唔到咳,
只要截到個suspect,兩次三次都好,好快就儲到夠做架喇。
安全第一,下次不幸遇到同樣情況,即時報警啦!
Leave it to the expert!
引用:
原帖由 sunny2014 於 24-10-2010 02:07 發表
我建議先備案蕉皮個方法我覺得未必對人人都work
一但刺激到佢就大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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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gd1893 於 24-10-2010 09:30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