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工,再捱過 mess「灌水時段」後
(大佬今日心情好,星期一都要上mess潑,好在唔駛過03先起機),
返到屋企,一上CGF就見到咁多唔同回覆,
頭痛痛地,又眼訓,不過都想回幾句,
唔逐段quote喇,就咁reply算,還請見諒。
回B20銘兄 #20 :
有個幾有趣既塵年例子,某位警員編號相當好記既警員(稱A君啦) 係一個月內收到三宗CAPO投訴,內容如下:
1. 道友於法庭羈押期間聲稱不適,要求送院,法庭CSD工友對道友稱已安排,等候警察押送。
警署收到法庭電話,要求押解犯人到荔枝角羈留所,並無其他要求,值日官於是派出三人前往,當中包括A君,
到庭接收犯人後,警車前往荔枝角羈留所,道友發現並非前往醫院,於是在羈留所內作出投訴,
投訴A君未有送他到醫院,但並未有提及另外兩名警員。
2. A君與另一位警員拍檔(B君)於某區份內分別巡囉,B君向違例車輛發出告票後,再於兩條街外與A君匯合,
準備到附近某大廈進行大廈巡邏。 某大廈地下設有一間寵物店,B君剛巧因飼養寵物而認識店主,於是在大廈入口
與店主傾談約五分鐘後才與A君上樓巡邏。 期間較早前被檢控之車主路經,於是致電投訴A君「當值時撩女仔」,
但全程無提及過B君。
3. A君因執法行動期間檢控某人,某人不服,於是投訴A君處事不公。
係接獲三宗投訴後,A君隨即被分區指揮官召見,
分區指揮官 命令 小隊指揮官安排A君須與上級拍檔巡邏,直至另行通告為止。
希望呢個例子答到你係#20入面提出既第一個問題啦。
至於錄音功能電話事件,我反而會咁諗,
依家警署對外公佈既報案室電話號碼 (通常一至兩個啦),
都係有錄音設備既,無記錯就一個係值日官檯頭,一個係前檯,
因為係對外公佈既號碼,換而言之,
即係所有外間市民/機構要打去呢間警署的話,都係會打呢兩個號碼。
你打去查詢案件詳情,基本上都會佔用一段時間,
但警方電話就不設電話待接,即係話,係當值人員同你對話期間,
其他人係唔能夠透過呢個號碼同警署聯絡既。
其實,會唔會係呢個原因,導致果位人員叫你轉打另一個號碼查詢呢?
又或者,你打既號碼係前檯,但前檯當時做緊其他野,要去後檯先方便覆你呢?
呢D可能性都存在woh,對嘛?
至於怕錄音,今時今日,
我相信每個警察接電話果陣都預期電話另一邊有錄音(亦很常見),
咁又何苦刻意去規避自己系統既錄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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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L兄 #21 :
似乎你有D朋友係工友woh...
但又未至於所有市民都係刁民既,
不過 "刁民lization"係香港既情況係越來越嚴重就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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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wonglk兄 #22 :
法定權力 同 特權係意思上應該有分別既...
不過跳開字面黎講,
最後既監察者會係法律制度 (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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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L兄 #27 :
我反而會將你句說話修定為: 「市民有事發生就要搵差人求救...市民亂用投訴...令到差人要做
多好多野」
但我既重點會係「亂用」(濫用)同埋「做多」(extra)呢兩個point上面,
無賊真係唔須要警察,所以警察接call做野係天經地義既。
警察做得唔好而被投訴,進而CAPO有case跟都係天經地義既。
如果無人亂用/濫用機制,咁大家就唔會須要花時間處理咁多「不必要的額外工作」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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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L兄 #33 :
當我對號入座啦,好多時當我回關於警隊既post果陣,
我都係睇到D我相信大家未必知道 / 睇到既points,
而呢D論點就會令到大家認為警察有錯既原因,
因此係果D討論入面,我會比較認真咁引經據典去說明警方其實係該事件內無做錯。
我相信真理越辯越明,而CGF網友都比較理性同講道理,
於是先會用呢個方式去提另一面既意見出黎。
換轉係友台,我真係post都懶得回 (除左有位比我鬧人外)。
至於係呢個post,我開post之時,我係擺明唔信果位小妹妹同蘋果既,
呢點相信大家都睇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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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而不同係正常之極既,最緊要大家和和氣氣咁討論,
就算真係動左氣,聽朝訓醒無事就okay架喇,
上網討論都係輕鬆下又交流下意見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