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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謝公x黨

疑犯 =/= 罪犯

有人透過法律挑戰某事 =/= 某事一定有問題
引用:
原帖由 B20_hk 於 28-9-2011 14:58 發表
如果本身單project無問題,又點會比人入?法院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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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但係問題係,有疑點或者基礎,件事就一定錯先?
咁即係未審先判woh...

法院就係要澄清疑點,找出事實 (或者最接近事實)嘛。
引用:
原帖由 B20_hk 於 28-9-2011 15:43 發表


但如果冇疑點或基礎,法院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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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我都無睇政治動機架。
我既回應純粹係就「法院受理」同「事件有無問題」兩點黎講。

老實講,我自己就唔多認同整條咁既橋既。
唔講其他,就咁香港西部既交通配套食唔食得落都未知...
引用:
原帖由 B20_hk 於 28-9-2011 17:24 發表

我唔理背後政冶動幾
大哥,笫一我從來無話未審先判,也無講件事就一定錯先...注意唔該

如果整件事有疑點或者基礎,是不是有需要澄清一切才開工才算正常程序???
如果有contractor走去開工,之後要佢承受個Risk你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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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呢D怪case確係有佢既可愛之處,最基本,就証明到香港仍然係法治之區。
引用:
原帖由 里安 於 28-9-2011 17:34 發表

civil野除左呢D上頭板既case之外,好多奇怪野都擺上court架

好似"投訴對面屋裝香D煙攻到我"之類"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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