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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聲= 道理?!

由佢啦,要死由得佢死。

有人要挑戰法律,但又唔肯比錢交學費,兼且唔肯比心機讀下書既?
咪比佢親自試下, 由實際經驗learn a lesson囉。

留個案底唔駛死既,反正老黑都做到議員喇依家。
唔好為D無謂人勞氣喇兄弟~
我地無責任幫人教仔 / 女。

有合理理由相信佢犯法既,就塔返去。
等佢親自研究下,邊條法例話拉左返去就要即刻同佢錄口供囉。
引用:
原帖由 Pan 於 23-5-2010 20:02 發表

緊係仲有一條啦, 未能出示有效身份證明文件~

同埋去 7 仔偷野都可能係罰幾舊 ja ma, 做咩唔去偷 ??
個個市民都咁鐘意挑戰法例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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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諗又係我用詞不當引起誤會...

我所講既「無讀書」,唔係話佢考試無溫書或者無接受過教育,
老實講,如果以會考成績計,同拎廿幾分既佢比,
我呢D讀唔到中六既,就真係「無讀書」喇,仲要係「無讀過書」果隻添。

我所講既,係「佢想挑戰法律,但又唔做好事前準備熟讀法律,
或者交學費去進修法律。所以最好由佢既親身經驗去教識佢喇。」

咁樣講會唔會澄清到個誤會呢?
引用:
原帖由 Alex_山 於 23-5-2010 20:19 發表
各位師兄,唔該講野唔好去到咁盡
段片既女仔,我識既,讀同一間中學
以事論事,警察要check身分證,佢唔合作係唔岩
但係各位師兄唔好作出人身攻擊
佢亦唔係有師兄所講無讀書,無禮貌
人地原校上到中六,會考二 ...
Pan兄,我好想講句「Can't agree....MORE!」
但又怕人身攻擊...咁點算好?
引用:
原帖由 Pan 於 23-5-2010 21:22 發表

應該係好嬲....因為用左咁多時間金錢放落個女度...
竟然玩政治~~
陳巧x 都好少少呀, 話晒讀到大學, 又有少少樣..
黎個就, good luc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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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唔可以當Collateral damage ?
引用:
原帖由 seamoncheng 於 23-5-2010 23:41 發表
你已經攻擊左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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