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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十四,真係好猛...

即使警方可以即時增援,但衝擊仍然係「已經係封鎖區內發生」,咁樣封鎖區就失去左保安既意義,對嘛?

至於同學四圍行,因為港大其他部份並非封鎖區,
咁就算佢地係港大校園內四處示威,只要唔係封鎖區內,對保安工作都無影響,警方亦唔會過問。

你有見過警方干涉週街都係既法輪功示威嘛? (只要無阻街 / 無人投訴)
法記咪仲直接針對中央政府?
如果警方真係如某D人所講,已淪為國內「維穩部隊」的話,
又駛乜每次法記示威遊行都勞師動眾幫佢地開路crowd management?

凡事可以睇多dd,睇闊dd既。
引用:
原帖由 高!高!高! 於 30-8-2011 12:11 發表

因為經30m路程的封鎖區域,警察可以在即時增援的情況下防止同學衝擊,
而"原路離開",警方不能阻止同學"四圍行"去佢地參與學術交流的地方,港大四通八達,佢地比警方更識路,
"原路離開"唔係仲比到機會佢地咩??因此"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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唔怪得沉晚可以同seals兄「並肩作戰」左成晚囉。

都係CGF既網友理性DD,立場同政見不同,都可以(大致上)友善交流。


[quote]原帖由 seals 於 30-8-2011 12:04 發表


B

係呀!學到唔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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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見 #189。

請記住,警方並非要打壓任何示威或反政府 / 反中央言論,
而係要確保社會安寧 (maintaining law and order),保障大眾既生命財產安全以及權利得以合法地行駛。

所以並不存在 "警方應該唔好比機會示威者"示威,
相反,係要協助佢地係合法同安全既情況下和平表達意見。
引用:
原帖由 高!高!高! 於 30-8-2011 12:21 發表

有,絕對有!!有很多!!相對亦會有更多衝進接近會場的機會,
所以我一路問,為何不在警方監視下(容我白一點)走進示威區?!而要比更多機會佢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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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住公開既資料 / 報導越來越多,我反而越來越唔相信單野會上庭...

明報今朝寫埋,理大果位學生係接受訪問時,認左自己係現場講粗口鬧警察;
其他報章都報導,幾位示威者承認係無問過走唔走得,亦無試過係其他途徑離開;

對照返處長沉日既說話,出入真係咁大咩?
引用:
原帖由 kimkileo 於 30-8-2011 12:29 發表


唔係想捉你....只不過你咁答完人之後又咁reply.....你又莫非同過佢地檯食飯??
凡事總有正反,我相信最後呢個case都係會放上法庭解決,一鎚定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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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先出唔到字,再黎過)

容許我兩個post回埋一個post...

我真係答唔到你關於示威安排以至封鎖範圍上既問題,
不過正如queen兄所講,「強哥可能要面對果班會沖上台,會"粟米肉粒飯"既 示威者」
咁係預計會有激烈衝突既情況下,將指定示威區放遠D都唔係咁唔合理掛?

至於示威遊行係咪一定要「親眼見、親身在場、親自接信」先傳達到信息?

我想問下,呢到有邊個唔知八九年「六•四」事件想傳達咩信息?
但又有邊個親身參與過? (不論北京定本地聲援)

老實講,傳媒報導同政府既報告真係乜都傳達唔到? 親身出現係咪所有信息都接收得晒?
引用:
原帖由 高!高!高! 於 30-8-2011 12:36 發表

你所說的字眼,不能反駁~!!
但好多示威的實際安排上,又可以真的說服到市民"警察政治中立"的立場嗎??
引用:
原帖由 adrianyahk 於 30-8-2011 12:49 發表

即係如果佢地係港大範圍內示威但唔會俾強哥聽到見到睇到sense到的話,就可以啦?
咁....示威來做咩?自high?
[ 本帖最後由 gd1893 於 30-8-2011 14:29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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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明白。

但對於「保證會把訴求遞到收信人手上」呢點...
老老實實,又真係有D強人所難。

收信人唔肯收,又好難要求警方要收信人「一定」收信過woh。

唔通「唔能夠要求收信人必定收信」就代表住警方不是政治中立?
寄掛號信收信人唔收都無能為力啦,何況咁既情況?

如果咁都可以入警方數的話,會唔會有D那個?

至於點火同滅火筒,以致縱火既關係,
唔長氣喇,我剩係想問下,最後有無示威者因縱火罪而被檢控先?
引用:
原帖由 高!高!高! 於 30-8-2011 16:08 發表
一個民主開明社會,唔一定要親自接信,但一定要比機會示威人示表達訴求!!
示威區遠得不合情不合理(經常係),根本唔可能直接或間接表達訴求(即直接遞交請願信給收信人 或 在政要視線範圍內大叫口號舉牌)
但在保安理由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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唔好意思,我睇錯。


係星島先真。
引用:
原帖由 HunterX 於 30-8-2011 17:37 發表


你係邊度睇到佢地承認講粗口?
我睇過明報, yahoo新聞, 搵埋google都搵唔到

附件

singtao1.jpg (131.77 KB)

30-8-2011 23:51

singtao1.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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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不同既立場同政見,就連參與討論都唔得?

果然有人係 :
一邊口嗌反共,一邊思想卻比中共更中共;
一邊憎大陸佬,一邊行為卻比大陸佬更大陸佬。


請問Spartan002兄,我係咪要學閣下,或者東太蘋咁,
亂吠特區政府同中央政府先有資格享受言論自由?
引用:
原帖由 SPARTAN002 於 30-8-2011 18:04 發表
有某幾幾位師兄真係似洗板多過討論...連續幾日日以繼夜係咁追住呢兩個post, 十足十警方發言人, 不過講埋d野就似足大x報, 文x報d所謂社論
講真, 咁得閒不如做d有意義d嘅野, 唔好係度得個up
你唔煩人地都覺得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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咁請問當時用左咩罪名拘捕? 事後又用咩罪名檢控?
以案論案,被捕人當時有無其他違法行為導致被捕同被檢控先?

x x x

講返你所提既例子,
因為你提到係有時發生,咁我真係好難推測當時發生咩事過woh...
不過個人而言,係同意應該盡量安排既。
引用:
原帖由 高!高!高! 於 30-8-2011 20:53 發表
燒信以示抗議又真係可以開得到縱火罪??
當然唔會開縱火啦,不過.......我又真係說不出是那一次,只記得未有社民連,
仲係五四行動的時候,開咩唔記得,不是大罪,有上court,罰錢ok果d。

人地當然可以唔收信啦!!
但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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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照你既標準黎睇,香港整體上都合格丫。
引用:
原帖由 hang2 於 30-8-2011 21:02 發表


我吾知乜週網D資科係邊到黎!我只係見到第一任黑人總統就職當日,夠老危LA
市民可以夾道歡迎或咀咒,馬仔仲可以走出車揮揮手,而確保冇事發生,厘D先致係保安!
或者厘D係官方發放既新聞片段,又或者跟本真正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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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係"See you in youtube"
引用:
原帖由 Pan 於 31-8-2011 00:11 發表

如果有拍又有利既話, 一早提左出黎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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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家邊個砌邊個生豬肉...?

BTW,乜鄉事派示威有「粟米班腩飯」? 有衝上人地畢業禮講台搞野咩?


[quote]原帖由 alexl 於 31-8-2011 13:11 發表
雄哥做野、講野唔係比你睇架, 係比北大人睇, 幾肉酸幾離譜都得, 只要精忠報黨, 唔係點撈過下任保安局局長做.   雄哥講野有D似袁木, 天安門無死過一個人.   店呀!!!!

警察公安化, 對住政治議題示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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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你去「雙語法例系統」網站睇下法例點寫先啦。
或者搵人開大聲個大聲公,再放係你耳邊狂嗌幾個鐘先。

言論自由、表達意見自由 不等於 可以自由自在咁違法而沒有後果。
引用:
原帖由 alexl 於 31-8-2011 17:34 發表
先拉人, 再慢慢揾下告佢乜好, 告唔入都煩死你嚇死你.   開香檳射到人....襲擊罪得唔得.   大聲公係耳邊嘈, 襲擊罪得唔得(哩單告入要坐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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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必要理會D唔識尊重別人既廢物。
引用:
原帖由 seals 於 2-9-2011 11:55 發表
你鬧人做「龜」就係你所說的「言論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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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疑惑,是否有必要因為立場與政見不同就要對別人亂扣帽子呢?
這跟文革時期的紅衛兵所為有何分別?

需知道理性討論的前提是懂得互相尊重;
不懂得尊重不同聲音、不同意見,
不願意尊重別人也享有自由表達意見權利的人,
真的如他們自稱的「了解」「民主」、「自由」嘛?

香港果然越來越多 :
口中叫「反中共」,但思想卻比「中共」更「中共」;
說討厭「大陸佬」,但行為卻比「大陸佬」更「大陸佬」
的無恥之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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