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衝吖~

gd1893讚好!

"Ask not what your country can do for you, ask what you can do for your country."
- Inaugural address of U.S. President John F. Kennedy on January 20, 1961
引用:
原帖由 wing383 於 2-9-2011 23:30 發表
突然係度諗, 咁多人話政府呢樣唔好嗰樣唔好, 用盡所有從自己角度認為係啱同理所當然既暴力同激進既行為/言語去為(大眾?自己??)爭取利益.............
其實到底有冇一d人會諗吓用一d更加直接同有效 ...
[ 本帖最後由 gd1893 於 3-9-2011 00:18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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唔讚除左會對唔住自己,更會對唔住國父,所以我無理由唔讚!

BTW,依期某D滋事份子鍾意自詡國父,
我剩係想講,
黃花崗有七十二烈士訓左係烈士墓園;
六七年新蒲崗都有示威工人被防暴警察扑村頭,
你(地)咁有型自詡同國父一樣,咁請你(地)講得出做得到先好。

唔該下次就剝Q左個面具先去打保安同場館職員,
又要威又要帶頭盔,不「」之所謂。
引用:
原帖由 於 5-9-2011 17:59 發表

你有無本事先, 料都無, 咪話政務官啦. 黑社會俾你又咪係做個嘍囉. 位都未上到, 就想做英雄, 而家幾點呀, 未夠鐘發夢呀.
起街邊掛個朵就起度搞搞震, 革命家? 我又真係睇唔出有幾多香港人真係會出黎參與百年前國父 ...
[ 本帖最後由 gd1893 於 6-9-2011 00:58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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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als兄,我諗咁樣批評法庭判決有D唔係太穩妥...

如果係因為Beyond Reasonable Doubt而甩的話我無話可說,
始終Burden of proof係控方既責任。

但令人最反感既係,示威者(被告)係庭上所講既求情說話 & 態度 (法庭不得錄音錄影,所以唔會見報),
同係法庭外面講既「政治宣言」往往係兩回事。

當隔左排,被告再次因相近性質控罪上庭時,
又再用同樣求情說話 & 態度求情, 然後又過到關。

點解小偷多次重犯相近控罪就往往會換來加刑,
但示威者重覆又重覆咁干犯相類似既罪行,再用相同既說法黎「欺騙」法庭,
卻可以一而再,再而三咁輕判?
引用:
原帖由 seals 於 5-9-2011 14:41 發表


普通Case法官會主持公道,

敏感d嘅case,拉完又被法庭放哂!

陳志雲同「粟米飯」案就係一個好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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錦上添花,讚好!
多D人識咁諗就世界和平囉...!
引用:
原帖由 joeyjordisonhin 於 6-9-2011 12:03 發表


seals兄! 我們當然不是敵人,意見不同亦可以是朋友吧!
我們都只是喜歡 wargame 的一群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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呢個核心價值就真係無乜人記得。
引用:
原帖由 張y 於 6-9-2011 20:02 發表


和而不同

正是中國文化最美麗的核心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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