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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死一齊死,你衝我又衝

大路黎講都係呢條,但仲要考慮好多野,而且入既成數就兩睇...   

都係果句常用判詞「搾車要考牌,但行街唔駛」,
所以司機責任一定係嚴格過行人責任。




[quote]原帖由 Hkpolice-Psu 於 30-3-2011 09:50 發表
若有車輛撞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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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唔係法官,我真係唔敢答你入唔入罪既重點係邊。
但你既說法,以正常人黎睇,係有道理既。

話分兩頭,憑個人經驗所知,
「告唔告」、「告邊條」既考慮,同「入唔入」係無直接關係既。

警方提出檢控,從來係無考慮到「必須入罪」呢樣野,
只要去到「case to answer」,即係「表面證供成立,被告須要答辯」就已經okay。
引用:
原帖由 HunterX 於 30-3-2011 20:24 發表


入唔入既重點應該係, 司機有無盡力避免發生交通意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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