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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案組又要出動!!

膠少陣啦...

依家D人真係越來越反智。
食得塑化劑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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呢個睇法表面上無問題,
但卻太流於表面,亦容易引致(其實經已引致)誤導。

可惜呢個睇法都係某些傳媒,
以及某些「別有用心者」刻意去「推廣」/「推銷」既睇法。
引用:
原帖由 CrazyBoy 於 22-7-2011 13:57 發表

如果塗鴉形式一樣就應該一視同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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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里安兄已代答基本原則,我剩係想補充一樣野:當一件案件 預期引起/已經引起 公眾關注 / 傳媒注意時,
動用資源較充足既警區重案組,甚至總區重案組負責調查,都係慣常而又合乎指引既做法。

唔好所有野稍為同政治沾邊就無限上綱好無?  

老老實實,假如警方真正要做所謂「政治檢控」、「政治逼害」的話,
你又認為真係會咁容易比公眾/傳媒得知?

有心可以參考下D政治部前輩寫既回憶錄,
或者經歷過六七十年代左派人士既回憶錄。

今時今日既香港警察,我唔會話完美,但做野一定有法可依,有規有矩。
引用:
原帖由 HunterX 於 22-7-2011 16:47 發表


咁請問艾未未果單點解要出動重案組?
定係傳媒誤導, 根本無出動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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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係在於「係多個不同地方發生」嘛。
其實原因真係好簡單,就係要妥善利用資源,同埋統一調查。

如果呢D咁既煩case交比環頭老值去做的話,根本上就無咁既資源去處理。
比我係OC/IO,仲唔即時打紙落場?

試想下,就以艾未未呢單野為例,假如分別交比六隊唔同既CID查,
六隊人有唔同手法,搵到唔同既證據,最後六個OC有六個唔同既決定,
就當幾隊都拉到同一伙人,
但有兩隊話告,
有隊話bound over,
有隊就警告後release,
剩低就有不提證供起訴
同埋證據不足。

你估下告果兩單case上到庭的話,
老爺會唔會「重妖」個OC Case同 DOJ丫o拿?
引用:
原帖由 Hkpolice-Psu 於 23-7-2011 13:16 發表


咁每個環頭既雜差忙都唔係今日既事喇...有開工無收工,

所以我覺得就算大館CID接波都無可厚非, 但係依家係重案做, 又真係有點令人覺得奇怪姐
同老值比,有九五返既單位簡直係天堂啦。
引用:
原帖由 gtoray 於 23-7-2011 13:15 發表


家陣即係話重案組好得閒咁話啦....?
諗下好囉,不論係TPT果隻「警司」抑或 SP果隻真警司都好,
今時今日都好難同「得閒」兩隻字扯上關係...
引用:
原帖由 里安 於 23-7-2011 13:52 發表

警司仲得閒 ……警察司機
[ 本帖最後由 gd1893 於 23-7-2011 14:47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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