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輩始終係前輩,無關現役或退役。
作為後輩,又點可以唔尊重曾經保家衛國付出血汗既前輩呢?
請容許在下繼續稱呼閣下為前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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純粹討論 weapon handleing 及 步操 的話,
在下同意維持傳統有其一定道理。
但在下仍然認為「與時並進」及「因地制宜」係必須既。
操enfield303確係雄壯威武,
但又是否乎合實際需要? (當然,我亦非完全同意現時警察訓練之改革)
至於保養維修運用等,我同意專家必須有一定程度既經歷同學歷。
同時亦同意最好能100%遵照原廠指引。
但,人在江湖身不由己,有時現實中亦無法這樣理想吧。
軍隊的情況我不清楚,
但警隊的情況正是如此。
資源有限,物慾無窮,
按情況及能力去作出合理之修訂,實逼不得以,更無可厚非。
誰不希望有無限量的資源任其運用?
香港乃難得之福地,欠缺具戰場經歷及學養之人才亦不足為奇。
但既為不同場合所運用的不同工具,
個人認為,
警用槍械專家,與
軍用槍械專家,
兩者經歷有所不同亦該不成問題。
正如「衝房」所採用的戰術及手法,
如果警察照搬軍方的方法進行的話,後果亦不堪切想。
前輩所述的「cut down version」實為「修訂」一詞在本題的最佳解釋。
既然無須用到,亦不符現實需要,
就去蕪存菁,只取合用的部份吧。
這正正不就是在下所說的「好用 / 合用既,就參考 / 抄考。唔合用既,咪自己修改左佢到合用囉」嗎?
再者,經本地專家修訂 / 制作的指引,
亦可以參照外地經驗 / 專家意見,
集各家之大成,方為前線人員及其家人之福,對嗎?
引用:
原帖由 jwlchan 於 26-6-2008 00:33 發表
唉! 我地天同地講......我係講槍械運用, 軍操, 應沿用傳統, 因佢係有一定既道理, 並非你個人喜歡就可以亂改, 但被改成警察"行必"....就無謂再多講.
因為, 小弟未做過警察......
每枝槍都有Training Manuel, 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