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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天化日 旅巴司機疑遭警掌摑

我只能講,報紙(特別係東太蘋三份)所寫既野,信得既咩?
唔好咁天真啦...

至於單案既內容,仍在調查中,唔講亦唔方便講喇。
真係好有興趣既,就等上庭果陣去聽啦,庭上一定有案情,
而基本上出得庭宣得誓既就一定係事實。
依家大家係到猜度係無意思既,亦無助於釐清事實真相。
引用:
原帖由 於 14-7-2010 20:19 發表
睇唔到佢兩個回咩..不過..有哂人證..照報紙咁寫..又係真既話...又真係冇咩好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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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遍黎講,日本人既英文....
引用:
原帖由 seamoncheng 於 14-7-2010 22:58 發表

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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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對唔奇,但個人經驗就真係少見,特別係跟團黎果D添。

BTW,唔搵遊客做證人係正常做法。 記者佬又借位抽水...
引用:
原帖由 seamoncheng 於 14-7-2010 23:06 發表

有人識都唔出奇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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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 I mentioned before,
PPRB有PPRB出澄清,報紙佬有報紙佬作故仔,永無澄清。

我真心覺得下次有作故仔老屈工友果陣,
上面D大佬唔該搵legal,幫個伙記sue班報紙佬啦...

報紙佬係得一個情況會道歉同澄清 (雖然都係意見接受,態度照舊啦)
就係你出左律師信聲言要民事起訴佢 / 甚至已經民事起訴佢果陣喇
引用:
原帖由 Boniface 於 14-7-2010 23:54 發表

報紙佬既野,信一成好
唔係話幫邊面
只係好多次報紙佬寫出黎既野,最後不了了之
但無論結果係點,報紙佬成功賣哂d報紙,但任何一方面都食左隻死貓無聲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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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Sir在位時都仲有呢支歌仔唱既...
依家都係自求多福,特別係你有野諗果陣,認命做好一條「濕毛巾」啦...
引用:
原帖由 Boniface 於 15-7-2010 02:25 發表

咁又咁講,真係有事,有邊次上面係企係你地度?
搵律政司告番報紙佬?
真係等下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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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關於其他人物 / 團體既so called「新聞」同工友們無關係囉,
我就唔係好大興趣幫其他無關係既人出聲。

至於涉及其他人既新聞又係咪「唔值得信」、「有內情」...
個人經驗話比我知,好大部份都係信唔過既,特別係警方轉用CC3系統之後。
經常有經我手既案件,見報之後,
唔係見到自己上鏡,都唔知講緊既係同一件事。

讀者的確無必要做法官,
但又代唔代表住讀者應該不負責任地發表偉論?

掉返轉你係當事人,你又覺得點?
引用:
原帖由 於 15-7-2010 09:44 發表
講就梗係咁講...作為一般的市民..買份報紙睇...唔信佢講野..下下自己上庭聽..好多時間好得閒咩...我就唔明點解次次有咩野警隊比較負面的新聞出黎..就會出黎叫人唔好信..有內情..
的確..報紙寫野有時會作大或者偏離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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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侮辱公職人員」 - 相信唔少公職人員都希望盡快有呢條法例。

至於案情我就唔打算討論喇。
引用:
原帖由 B20_hk 於 15-7-2010 10:14 發表
我就覺得司機叫個警察乞兒,係司機唔岩在先,但也無理由打人加老屈. 其實可否告司機侮辱公職人員?唔需要打人...

另外,連香港最有公信力既明報都係咁寫...大家又估下有幾真又有幾假,

無錯,被叫'乞兒'真係十 ...
係咪真係有片? 段片係咪影到晒事件經過?
引用:
原帖由 jpg 於 15-7-2010 12:34 發表
呢次個位差大哥真係大鑊. 打人都唔會咁揚, 比人睇到呀...
一句死乞兒就忍唔到. 打office 工個d 咪日日要同老細開拖..
不過報紙話, 有人錄到片段. 我想睇條片多d 者.
如果片都有埋個位差大哥都幾難"luc"身.
佢地叫「交通督導員」

而根據法例,佢地有權要求違例人士出示身份證明文件,
同埋有權查閱,不過無「強制」既權力。

[quote]原帖由 hang2 於 15-7-2010 12:51 發表


果D黃獍仲慘,比人小到祖宗廿八代都吾止,聽講佢地連叫人

[ 本帖最後由 gd1893 於 15-7-2010 19:23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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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 L 兄:

>因為關於其他人物 / 團體既so called「新聞」同工友們無關係囉,
>我就唔係好大興趣幫其他無關係既人出聲。

同警隊有關既新聞... 既然同警隊有關既,我食得呢行飯,會為呢樣野出聲又有幾出奇?

觀點中立? 你有無睇到我既簽名檔寫咩呢?
我唔係傳媒,無責任報導;
亦唔係以官式身份講野,
我係以自己代表自己既情況下,講出我就某件事某些人既意見,
有立場又有咩問題? 請指教。

x x x

想聽實際案件的話,好抱歉,我未獲授權,因此唔可能係到分享,
我只能概括咁講,係某D案件入面,傳媒既報導,除左係張相so called叫係現場影之外,
所寫既故事內文,根本就係離天萬丈遠。

曾經有單好普通既「傷人」案件,涉案雙方係一對同居男女,因為一D普通爭執而雙方動刀,
去到醫院同首先到場既工友交接後,我走左去廁所屙尿,
突然間有個我提過果三間「報館」之一既記者走埋我旁邊既尿兜,
一邊屙尿,一邊同我講:
「阿Sir,聽講個女既大左肚,個男既唔認數所以先互斬喎,可唔可以講黎聽下呀?」
我當時同佢講「嘿,我都係剛剛黎到,乜都唔知喎,你問PPRB啦不如。」

跟住我走去左洗手,再做我要做既野喇。

第二日報紙,咪就登左果位記者「聽講」既消息囉,
即使涉案男女並唔係為左呢個原因而互吉,個女既亦都無大到肚。

未知咁樣可唔可以滿足到你想知既野喇?

x x x

Opps, 我並非指責你發表咩「偉論」,
我果句「讀者的確無必要做法官,但又代唔代表住讀者應該不負責任地發表偉論?」
純粹係衝住你既「我諗讀者唔需要做法官....」呢一句而來,
因為我認為任何人公開發表評論前,都應該對該事件有一定認知及相關知識,
而非無的放矢,為發洩而發洩。

我所提既「偉論」,其實係泛指所有「評論員」/「圍觀者」既「個差人應該點點點」「個差佬唔應該點點點」等。

如果我既說話令你有所誤會及感到難受,
絕對係我用詞同句式不當,謹此致歉!

x x x

覆 銘 兄:

「阻差辦公」並唔係鬧下警察就中架...
至於你引文所提既「亂拋垃圾」呢個例子,比我就唔會係咁既情況告囉;
「行為不檢」都唔係粗口就得,仲有D其他conditions先中。

至於你轉貼既分別由蘋果同東方製作既「新聞片」,
Well... 除左蘋果同東方既評論之外,有提供到事發經過嗎?

我絕對同意遊客無乜理由做戲屈個警察,
不過,我對於佢地聲稱目擊警察推個司機埋牆果陣,其實係事件中既邊一部份?
有無人可以肯定咁證實,呢班遊客所見既,
並唔係「司機襲警後,其他警察上前制服司機」果一刻?

問心,今時今日,周圍都係鏡頭,
我唔信有警察仲會光天化日係大街大巷開波。

依家唔係你伯爺同我伯爺既年代喇,
就算係果陣,要開,都係拖入後巷先開啦...

至於唔比遊客落口供呢點...

well, 佢地下晝上機返日本,就算全部錄晒口供,D口供都上唔到庭啦?
點傳召佢地返黎? 邊個比錢出機票酒店? 東方?蘋果?
就算政府出,都要佢地肯返黎 / 返到黎先得架,
個個走果陣都話肯返,半年/ 九個月後開審喇,就無次有人返。

更甚者,連證人傳票都唔知點serve比佢,by-hand喎,政府出錢比機票個伙記親身過去派票?

基本上,唔搵遊客做證人係正常同慣常既做法。
引用:
原帖由 於 15-7-2010 22:13 發表

1.唔係好大興趣幫其他無關係人出聲..但每次見到警隊的新聞都見你護航..唔見得你觀點有咩中立
2.我唔會質疑你的專業...但凡都經過你手的case真係差別咁大..不如講出黎分享下..講真的..我都想我眼界可以大D
3.我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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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RB會出信比果間「有誤會」既傳媒,向佢澄清事件,亦希望佢澄清有關報導,
同時亦會係警察內聯網上既告示欄貼出黎。

但咁耐以來,我除左係內聯網告示欄見到呢D澄清信同佢既內容之外,
我未係任何其他地方見過。

咁你估下D寄左去各大傳媒既信件會去左邊呢?
引用:
原帖由 於 15-7-2010 23:43 發表

其實我都想知澄清會去左邊....係佢唔報出黎定係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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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紙佬心諗,我有乜責任去幫你澄清?
That's why 我先會係前面「希望」 / 「奢望」D上大人會搵legal幫工友sue報紙佬...
唔上法庭無人會幫你澄清既...
引用:
原帖由 於 16-7-2010 00:10 發表

下..可以咁嫁咩.
正常與否,其實係睇大家對事件既切入點。

如果要用果位係Youtube上面,開口埋口「極醜惡」既朱先生
所用既視線去批判警務人員的話,咁警察無論做咩都係「超錯」既。

唔係要求大家都 只係讚美同擁戴警察,
(事實上,工友們可能有更多理由去討厭同批評呢份工)

但傳媒又有無必要 只係從負面角度 去處理警察相關既新聞?
客觀持平既報道去左邊?

係因為「有咩讀者,就有咩傳媒」嗎?


[quote]原帖由 B20_hk 於 16-7-2010 00:35 發表


大家意見不同,和平討論
無錯正常人也不會當街打人
因為我們也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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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TW,我相信正直絕對有,但無懼呢點...
老實講,對於任何有求有希望既工友黎講,邊個做野唔會驚?




[quote]原帖由 B20_hk 於 16-7-2010 00:35 發表


大家意見不同,和平討論
無錯正常人也不會當街打人
因為我們也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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